很多人認為自己在思考,其實,他們只是在鞏固自己的偏見而已。 Williams James
但有偏見不是問題,不知道自己有偏見才是問題,知道自己有偏見卻不修正更是另一個問題。人類的種種衝突皆源自人本身的偏見。人只用自己的觀點去理解萬物:這就是一種暴力
有人說: Alvin Plantinga 認為:Atheists are actually dysfunctional cognitively。那到底認知功能失調的會是誰呢?
宗教認識論哲學領域的核心問題是 “宗教信仰憑什麼在理智上是可以接受的?”。 對此的傳統回答,一直追溯到 Aquinas 及以後? : 一個人必須為一個人的宗教(和其他)信仰提供論據或證據,而一個人的宗教信仰的理智可接受性將根據強度而定。 或一個人的論點或證據的弱點。 大約 20 年前,加爾文學院基督教研究中心的一些哲學家提出了一個驚人的新觀點。 密歇根大學(美國基督教歸正會學院)。 這個小組的領導者是 Alvin Plantinga ,時任加爾文學院哲學教授,現任聖母大學哲學教授。 印第安納州 Nicholas Wolterstorff 時任加爾文學院哲學教授,現任耶魯大學哲學神學教授; 和最近退休的紐約錫拉丘茲大學哲學教授 William Alston 。 新的想法是,信徒沒有必要將他或她的宗教信仰建立在理由或論據的基礎上,以便他們在理智上被接受; 用行話來說,宗教信仰可能是“非常基本的”。 一個人的每一個信念都不需要有理由,這是哲學的老生常談,否則就會面臨惡性循環或無限倒退。 因此,要成為理性的人,必須無緣無故地持有自己的某些信念,即作為適當的基本信念。 Plantinga、Wolterstorff 和 Alston 聲稱,對上帝的信仰和基督教信仰可以合法地算作這些基本信仰。 他們的觀點被稱為“改革認識論 Reformed epistemology”,採納了 Nicholas Wolterstorff 所描述的“基督教世界的改革與英美福音派傳統之間的特徵差異之一”,即。 ‘改革宗人士根本沒有興趣用證據來鞏固基督教信仰。 然而,他們堅定地致力於通過理論化來表達他們的信仰。 福音派人士不太喜歡通過理論來表達信仰。 然而,他們堅定地致力於收集證據來鞏固信仰。’(The Reformed Journal 31, April 1981)。
現在,改革認識論在 Alvin Plantinga 的巨著 "Warranted Christian Belief (OUP, Oxford, 2000)"(以下簡稱 WCB)的出版中達到了頂峰。 這是他關於Warrant 的三部曲的最後一卷,他將其定義為“質量或數量,無論它是什麼,足以將知識與純粹的真實信念區分開來”(WCB,p 153) , 以下是 Warrant: The Current Debate (OUP, Oxford, 1993),以下簡稱 WCD,以及 Warrant and Proper Function (OUP, Oxford, 1993),以下簡稱 WPF。 WCB,正如其標題所暗示的, Plantinga 致力於將關於 "Warrant" 的觀點應用到對基督教信仰的認知地位的考慮中。 它從兩個不同的角度探討這個主題:首先,Plantinga 反對他能找到的對基督教信仰的認知可接受性的每一個反對意見,甚至是不是基於理由或論據的基督教信仰,爭論的結論是,對其認知尊重沒有可行的反對意見,這也不是反對意見 到它的真相。Plantinga 在這裡沒有任何關於基督教真理的預設,相反,這是一個消極護教學的項目。 其次,Plantinga 討論了一種特殊的方式,在這種方式中,基督徒可以將他或她的信仰視為具有積極的認知地位,即使它們不是基於理由或論據; 這個項目確實以基督教信仰的真理為前提,它是一篇基督教哲學論文。 這本厚重的書 508 頁的嚴謹和詳細的討論(擴展到兩種字體:標準代表嚴謹,小代表真正嚴謹)被 Plantinga 的機智和令人耳目一新的示例選擇所激發——熟悉 Plantinga 以前作品的人會很高興看到更多例子取自作者的登山愛好和他的(遠方)親戚 Feike人 。
Plantinga 首先區分了某人可能對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提出的兩種反對意見——對這種信仰是錯誤的事實上的反對 the de facto objection 意見,以及對這種信仰在理智上不可接受的律法上的反對 the de jure objection 意見 。 在 WCB 中,Plantinga 處理了律法上的異議,試圖表明那種人說 “好吧,我不知道基督教信仰是否真實(畢竟,誰會知道這樣的事情?),但我知道這在理智上是不可接受的” 他或她持有一種理性上站不住腳的觀點。 在本書的第一部分清除了反對意見的甲板之後,即沒有信仰上帝這樣的東西,表明 Kant 以及最近的 John Hick 和 Gordon Kaufman 都沒有給我們理由相信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是不可能的,Plantinga 將注意力轉向對異議的闡明: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憑什麼在理性上是不可接受的? 他區分了三個重建反對意見的候選者: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是不合理的,它在內部或外部都是不合理的,並且是沒有根據的。
Plantinga 首先處理關於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不合理的抱怨,他將其解釋為反對有神論者或基督教徒在信仰上帝或基督教時沒有遵守他們的理智職責。 Plantinga 沒有在 WCB 中說明我們的智力責任是什麼,因為他在 WCD 中簡要討論過這個問題,但他認為很明顯,有神論者或基督徒在信仰上帝或基督教時並沒有違反任何智力責任,即使他或她將這些信念視為基本信念,即沒有任何(命題)證據。
Plantinga 認為基於正當理由對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的律法上的反對 the de jure objection 太容易反駁,因此他將注意力轉向另一位候選人,以尋找可行的律法上的反對意見。即, 對上帝或基督教的信仰是非理性的反對意見。 在這裡,他討論了各種合理性概念,堅持作為適當功能的合理性概念,“非理性 irrationality”概念是指理性能力的故障或功能障礙。 然後他區分了內部理性和外部理性。 他將 ( p 110) 內在理性定義為所有信念產生過程在經驗 “下游 downstream” 的適當功能問題,包括根據經驗形成或持有適當的信念,持有一套連貫的信念,在情況出現時做出正確的推論,就行動方案做出正確的決定,更願意相信真實的東西,並在適當的時候尋找進一步的證據。 Plantinga 認為,根據內部合理性提出的律法上的反對意見也很容易反駁。如果某人的經歷包括他或她強烈地認為有神論或基督教是真實的,那麼很明顯,他說,他或她在相信上帝或基督教方面是內在理性的,事實上,他或她不相信基督教將是內在非理性的。
為了尋找更具挑戰性的反對意見,Plantinga 轉向外部理性 external rationality,他將其定義 ( p 246) 為認知能力在經驗 “上游 upstream” 的適當功能,即關於正確經驗的形成 ( p 112)。 Plantinga 承認,如果有人將律法上的反對解釋為聲稱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在外部是非理性的,那麼就存在對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的表面上合理的反對。 但是,Plantinga 說,依據包括外在理性,所以他從依據考慮律法問題,從而也從外在理性來處理問題。
但有偏見不是問題,不知道自己有偏見才是問題,知道自己有偏見卻不修正更是另一個問題。人類的種種衝突皆源自人本身的偏見。人只用自己的觀點去理解萬物:這就是一種暴力
有人說: Alvin Plantinga 認為:Atheists are actually dysfunctional cognitively。那到底認知功能失調的會是誰呢?
宗教認識論哲學領域的核心問題是 “宗教信仰憑什麼在理智上是可以接受的?”。 對此的傳統回答,一直追溯到 Aquinas 及以後? : 一個人必須為一個人的宗教(和其他)信仰提供論據或證據,而一個人的宗教信仰的理智可接受性將根據強度而定。 或一個人的論點或證據的弱點。 大約 20 年前,加爾文學院基督教研究中心的一些哲學家提出了一個驚人的新觀點。 密歇根大學(美國基督教歸正會學院)。 這個小組的領導者是 Alvin Plantinga ,時任加爾文學院哲學教授,現任聖母大學哲學教授。 印第安納州 Nicholas Wolterstorff 時任加爾文學院哲學教授,現任耶魯大學哲學神學教授; 和最近退休的紐約錫拉丘茲大學哲學教授 William Alston 。 新的想法是,信徒沒有必要將他或她的宗教信仰建立在理由或論據的基礎上,以便他們在理智上被接受; 用行話來說,宗教信仰可能是“非常基本的”。 一個人的每一個信念都不需要有理由,這是哲學的老生常談,否則就會面臨惡性循環或無限倒退。 因此,要成為理性的人,必須無緣無故地持有自己的某些信念,即作為適當的基本信念。 Plantinga、Wolterstorff 和 Alston 聲稱,對上帝的信仰和基督教信仰可以合法地算作這些基本信仰。 他們的觀點被稱為“改革認識論 Reformed epistemology”,採納了 Nicholas Wolterstorff 所描述的“基督教世界的改革與英美福音派傳統之間的特徵差異之一”,即。 ‘改革宗人士根本沒有興趣用證據來鞏固基督教信仰。 然而,他們堅定地致力於通過理論化來表達他們的信仰。 福音派人士不太喜歡通過理論來表達信仰。 然而,他們堅定地致力於收集證據來鞏固信仰。’(The Reformed Journal 31, April 1981)。
現在,改革認識論在 Alvin Plantinga 的巨著 "Warranted Christian Belief (OUP, Oxford, 2000)"(以下簡稱 WCB)的出版中達到了頂峰。 這是他關於Warrant 的三部曲的最後一卷,他將其定義為“質量或數量,無論它是什麼,足以將知識與純粹的真實信念區分開來”(WCB,p 153) , 以下是 Warrant: The Current Debate (OUP, Oxford, 1993),以下簡稱 WCD,以及 Warrant and Proper Function (OUP, Oxford, 1993),以下簡稱 WPF。 WCB,正如其標題所暗示的, Plantinga 致力於將關於 "Warrant" 的觀點應用到對基督教信仰的認知地位的考慮中。 它從兩個不同的角度探討這個主題:首先,Plantinga 反對他能找到的對基督教信仰的認知可接受性的每一個反對意見,甚至是不是基於理由或論據的基督教信仰,爭論的結論是,對其認知尊重沒有可行的反對意見,這也不是反對意見 到它的真相。Plantinga 在這裡沒有任何關於基督教真理的預設,相反,這是一個消極護教學的項目。 其次,Plantinga 討論了一種特殊的方式,在這種方式中,基督徒可以將他或她的信仰視為具有積極的認知地位,即使它們不是基於理由或論據; 這個項目確實以基督教信仰的真理為前提,它是一篇基督教哲學論文。 這本厚重的書 508 頁的嚴謹和詳細的討論(擴展到兩種字體:標準代表嚴謹,小代表真正嚴謹)被 Plantinga 的機智和令人耳目一新的示例選擇所激發——熟悉 Plantinga 以前作品的人會很高興看到更多例子取自作者的登山愛好和他的(遠方)親戚 Feike人 。
Plantinga 首先區分了某人可能對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提出的兩種反對意見——對這種信仰是錯誤的事實上的反對 the de facto objection 意見,以及對這種信仰在理智上不可接受的律法上的反對 the de jure objection 意見 。 在 WCB 中,Plantinga 處理了律法上的異議,試圖表明那種人說 “好吧,我不知道基督教信仰是否真實(畢竟,誰會知道這樣的事情?),但我知道這在理智上是不可接受的” 他或她持有一種理性上站不住腳的觀點。 在本書的第一部分清除了反對意見的甲板之後,即沒有信仰上帝這樣的東西,表明 Kant 以及最近的 John Hick 和 Gordon Kaufman 都沒有給我們理由相信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是不可能的,Plantinga 將注意力轉向對異議的闡明: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憑什麼在理性上是不可接受的? 他區分了三個重建反對意見的候選者: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是不合理的,它在內部或外部都是不合理的,並且是沒有根據的。
Plantinga 首先處理關於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不合理的抱怨,他將其解釋為反對有神論者或基督教徒在信仰上帝或基督教時沒有遵守他們的理智職責。 Plantinga 沒有在 WCB 中說明我們的智力責任是什麼,因為他在 WCD 中簡要討論過這個問題,但他認為很明顯,有神論者或基督徒在信仰上帝或基督教時並沒有違反任何智力責任,即使他或她將這些信念視為基本信念,即沒有任何(命題)證據。
Plantinga 認為基於正當理由對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的律法上的反對 the de jure objection 太容易反駁,因此他將注意力轉向另一位候選人,以尋找可行的律法上的反對意見。即, 對上帝或基督教的信仰是非理性的反對意見。 在這裡,他討論了各種合理性概念,堅持作為適當功能的合理性概念,“非理性 irrationality”概念是指理性能力的故障或功能障礙。 然後他區分了內部理性和外部理性。 他將 ( p 110) 內在理性定義為所有信念產生過程在經驗 “下游 downstream” 的適當功能問題,包括根據經驗形成或持有適當的信念,持有一套連貫的信念,在情況出現時做出正確的推論,就行動方案做出正確的決定,更願意相信真實的東西,並在適當的時候尋找進一步的證據。 Plantinga 認為,根據內部合理性提出的律法上的反對意見也很容易反駁。如果某人的經歷包括他或她強烈地認為有神論或基督教是真實的,那麼很明顯,他說,他或她在相信上帝或基督教方面是內在理性的,事實上,他或她不相信基督教將是內在非理性的。
為了尋找更具挑戰性的反對意見,Plantinga 轉向外部理性 external rationality,他將其定義 ( p 246) 為認知能力在經驗 “上游 upstream” 的適當功能,即關於正確經驗的形成 ( p 112)。 Plantinga 承認,如果有人將律法上的反對解釋為聲稱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在外部是非理性的,那麼就存在對有神論或基督教信仰的表面上合理的反對。 但是,Plantinga 說,依據包括外在理性,所以他從依據考慮律法問題,從而也從外在理性來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