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of Finitude: Heidegger, Levinas and Nietzsche” 探討了 Heidegger、Levinas 和 Nietzsche 的重要主題,主要圍繞著死亡和臨終的問題(第一章: Death, the Impossible )、自我和他者(第二章: Self and Other )、存在的形象(第三章: Figurations )、居住(第四章: Dwelling )、真理與錯誤(第五章: Beyond Truth )和實體概念(第六章: Substance )。除了最後一章之外,Rafael Winkler 展示了 Heidegger、Levinas 和 Nietzsche ,以及 Derrida 和 Ricoeur (副標題中沒有提到,但在整本書中都出現過)如何成為仍在持續的爭論中的關鍵人物:
(1) 主題的本質,
(2) 思想和經驗的局限性,以及
(3) 人類作為凡人、鄰居、陌生人和客人朋友對所居住的地球的依賴和責任,始終牢記死去的同時,也尋求建立一個適合人類社會的歷史家園。
正如 Rafael Winkler 在簡介中所解釋的那樣,他將 “獨特性 uniqueness” 的概念(即逃避所有分類和識別的概念)作為棱鏡,透過這個棱鏡,他旨在探索死亡、哀悼、居住、熱情好客和面對死亡時的責任。
但他的書中至少對 “獨特 the unique” 有三種不同的看法。首先,全文的主導意義表示獨特性,即一個人或主體的獨特性,或 “生命的不可替代性”(xiii)。這裏的 “獨特” 具有廣義的倫理內涵,它指的是對一個生命或一個人的獨特性可能或實際的侵犯,即當我們將他者或我們自己視為可替代的、可分類的、可識別的等時。
其次,Rafael Winkler 也將 “獨特性” 稱為形式存有論範疇,表示 “存在的純粹形式特徵 purely formal feature of existence”,只是 “存在的個體性 haecceity of a being”,它是純粹的、尚未限定的、未被識別的 “根本存在 being there at all”( p xiii,xv)。 正如他所說, “當它除了它的存在之外無話可說時,只有那時它才能脫穎而出,並以其存在的獨特性而閃耀。”( p xiv)。純粹的東西,甚至在它被改寫為 “某人” 或 “某物” 之前( p xiv ),在形式存有論上就是獨特的,“絕對其他的 absolutely other”,“匿名的 the anonymous” 或絕對陌生的( p xiv ) 。
儘管 Rafael Winkler 意識到這兩種對 “獨特性” 的截然不同的看法,甚至在整本書中都使用了這種區別,但他對這種區別的全部意義還不夠清楚。例如,正如 Winkler 所指出的,雖然某些事物的純粹存在具有一定的崇高性、陌生性或差異性,無法進行任何分類 、識別等,這可能會導致敬畏、震驚或迷失方向的感覺,但它是值得懷疑的是,在遇到陌生人、孤兒和寡婦時,對 “獨特” 事物的特殊倫理反應,或者與自己的死亡或朋友的哀悼的關係,能否被充分描述或歸為具體案例純粹形式存有論意義上的獨特之處。
此外,Rafael Winkler 引入了 “獨特” 含義的第三個維度,他寫道,他的目的是 “證明 ...... 獨特就是一切的信念,或者,更準確地說,使用 Plato 的一種表達方式,即獨特之處在於確實 to ontos on,真正真實” ( p xii )。目前尚不清楚這樣的計畫如何避免優先考慮 “獨特性” 的形式存有論意義,而犧牲了真正的奇點倫理概念。此外,如果不討論唯名論及其悠久的傳統,如何實現這樣的事業同樣不清楚。但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一點,最終,Winkler 沒有發展出這種系統的存有論思想,而是放棄了它,轉而採用更溫和的想法,透過 “獨特” 的視角來突出 Heidegger、Levinas 和 Derrida 的差異和共性,顯然將其視為一個限制概念。
(1) 主題的本質,
(2) 思想和經驗的局限性,以及
(3) 人類作為凡人、鄰居、陌生人和客人朋友對所居住的地球的依賴和責任,始終牢記死去的同時,也尋求建立一個適合人類社會的歷史家園。
正如 Rafael Winkler 在簡介中所解釋的那樣,他將 “獨特性 uniqueness” 的概念(即逃避所有分類和識別的概念)作為棱鏡,透過這個棱鏡,他旨在探索死亡、哀悼、居住、熱情好客和面對死亡時的責任。
但他的書中至少對 “獨特 the unique” 有三種不同的看法。首先,全文的主導意義表示獨特性,即一個人或主體的獨特性,或 “生命的不可替代性”(xiii)。這裏的 “獨特” 具有廣義的倫理內涵,它指的是對一個生命或一個人的獨特性可能或實際的侵犯,即當我們將他者或我們自己視為可替代的、可分類的、可識別的等時。
其次,Rafael Winkler 也將 “獨特性” 稱為形式存有論範疇,表示 “存在的純粹形式特徵 purely formal feature of existence”,只是 “存在的個體性 haecceity of a being”,它是純粹的、尚未限定的、未被識別的 “根本存在 being there at all”( p xiii,xv)。 正如他所說, “當它除了它的存在之外無話可說時,只有那時它才能脫穎而出,並以其存在的獨特性而閃耀。”( p xiv)。純粹的東西,甚至在它被改寫為 “某人” 或 “某物” 之前( p xiv ),在形式存有論上就是獨特的,“絕對其他的 absolutely other”,“匿名的 the anonymous” 或絕對陌生的( p xiv ) 。
儘管 Rafael Winkler 意識到這兩種對 “獨特性” 的截然不同的看法,甚至在整本書中都使用了這種區別,但他對這種區別的全部意義還不夠清楚。例如,正如 Winkler 所指出的,雖然某些事物的純粹存在具有一定的崇高性、陌生性或差異性,無法進行任何分類 、識別等,這可能會導致敬畏、震驚或迷失方向的感覺,但它是值得懷疑的是,在遇到陌生人、孤兒和寡婦時,對 “獨特” 事物的特殊倫理反應,或者與自己的死亡或朋友的哀悼的關係,能否被充分描述或歸為具體案例純粹形式存有論意義上的獨特之處。
此外,Rafael Winkler 引入了 “獨特” 含義的第三個維度,他寫道,他的目的是 “證明 ...... 獨特就是一切的信念,或者,更準確地說,使用 Plato 的一種表達方式,即獨特之處在於確實 to ontos on,真正真實” ( p xii )。目前尚不清楚這樣的計畫如何避免優先考慮 “獨特性” 的形式存有論意義,而犧牲了真正的奇點倫理概念。此外,如果不討論唯名論及其悠久的傳統,如何實現這樣的事業同樣不清楚。但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一點,最終,Winkler 沒有發展出這種系統的存有論思想,而是放棄了它,轉而採用更溫和的想法,透過 “獨特” 的視角來突出 Heidegger、Levinas 和 Derrida 的差異和共性,顯然將其視為一個限制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