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三十號早上九點半西九龍裁判法院4樓第2號庭丨李譯喬傷人罪成申請保釋丨本土新聞即時報導】
案件編號:WKCC2734/2021
裁判官:陳慧敏女士
去年三月九號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及李文浩的名人商業大厦6樓辦事處門外因張貼「藍絲與狗不得內進」告示,被數十名人士集結於門外滋擾及聲討,期間曾發生肢體衝突。控方案情指劉家衡的議辦秘書李譯喬襲擊門外人士。
裁判官裁定被告襲擊第二位證人的第六項控罪罪名成立。以七個月為量刑起點,減刑兩週。最終判刑六個半月。
1206 辯方大律師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1207 裁判官拒絕保釋申請。退庭。
案件編號:WKCC2734/2021
裁判官:陳慧敏女士
去年三月九號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及李文浩的名人商業大厦6樓辦事處門外因張貼「藍絲與狗不得內進」告示,被數十名人士集結於門外滋擾及聲討,期間曾發生肢體衝突。控方案情指劉家衡的議辦秘書李譯喬襲擊門外人士。
裁判官裁定被告襲擊第二位證人的第六項控罪罪名成立。以七個月為量刑起點,減刑兩週。最終判刑六個半月。
1206 辯方大律師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1207 裁判官拒絕保釋申請。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