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002|民事权利能力:爷爷奶奶能给未出生的胎儿赠送“传家宝”吗?
👀按我们昨天学过的内容的理解,因为胎儿还没有出生,所以就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样的赠与行为应该是无效的。 但是胎儿有“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所以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是受保护的。
👀那么,胎儿在出生时死去,赠与行为还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婴儿出来并有哭声,也就是法律指定的“出生”哪怕一分钟后死去,赠与行为有效,反之无效。
👀那么,爷爷奶奶能拿回自己的“传家宝”吗? 如果没有出生,胎儿的“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无效,可以拿回来,但只要“出生”过,对它生效的应该是《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第一优先级的继承顺序,是孩子的父母。
《民法典》相关条文: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002|民事权利能力:爷爷奶奶能给未出生的胎儿赠送“传家宝”吗?
👀按我们昨天学过的内容的理解,因为胎儿还没有出生,所以就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样的赠与行为应该是无效的。 但是胎儿有“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所以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是受保护的。
👀那么,胎儿在出生时死去,赠与行为还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婴儿出来并有哭声,也就是法律指定的“出生”哪怕一分钟后死去,赠与行为有效,反之无效。
👀那么,爷爷奶奶能拿回自己的“传家宝”吗? 如果没有出生,胎儿的“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无效,可以拿回来,但只要“出生”过,对它生效的应该是《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第一优先级的继承顺序,是孩子的父母。
《民法典》相关条文: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