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 將這種區分視為擺脫惡性循環的一種方式。 自由在頭,法在世。 如果我們有一個遵守物理定律的宇宙,我們仍然可以自由思考我們喜歡的東西;如果我們可以自由地思考我們喜歡的事情,我們就需要一個規範的宇宙來運作。同樣,如果我們有一個遵守道德法則的宇宙,我們就可以保證自由地思考我們喜歡的事情; 如果我們可以自由地思考我們喜歡的事情,我們就需要一個道德規範的宇宙來運作。
回到本節開頭的問題:為什麼一個理性的人,而不是在脅迫下行動,首先應該對道德感興趣? 這樣的存在,就算要自由,難道也要法律嗎?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一樣的:一個理性的人需要秩序才能自由思考,所以他應該對道德感興趣來保證它。
絕對命令如何可能?How Is a Categorical Imperative Possible?
Kant 通過聲稱理智世界和感性世界之間必須存在聯繫來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們都同時生活在這兩個世界中。 他認為理智世界包含感性世界的基礎及其規律。 代理人只能因為來自感性世界的“我應該……”命令才能看到感性世界中的情況。 這個“我應該……”的命令來自絕對命令。 Kant 甚至說,就道德思考而言,即使是無賴也有良心,但他會忽略良心在感性世界中告訴他的事情。 [即使我們對此表示懷疑,但至少可以想像,一個惡棍將意志自由看成是對他自己,以及,如果他考慮的話,對其他人來說是理所當然的。 但出於他認為的生理需要,他無視為他人保留它的呼籲。]
最後, Kant 考慮了他建立二律背反或矛盾的可能性:一方面,理智需要自由;另一方面,理智需要自由。 另一方面,有些事情是必要的。
處理這個問題的方法還是從理智世界和感性世界的兩個角度來看問題。 我們設想意志的自由:我們感到自由,我們的理智告訴我們我們是自由的。 但真實的、確定性的世界中的事物合謀反對我們,我們必須生活在現實世界中。
什麼是智慧世界 What Is the Intelligible World?
Kant 在這裡跟進了一個關於理智世界的本質的重要離題。 我們知道它是什麼嗎? 我們能把它等同於理性嗎?
他提出,理智世界不是直覺的,不是本能的,甚至不是以編纂的方式為人所知的。 它是虛無; 不被感官知曉的思維。 所以我們可以把它等同於理性,也可以假設它在自己的自治原則下有行動的自由。 他只將理智世界視為具有以自由方式進行推理的傾向或自然傾向。 因此,原則上它能夠在不受感性世界誘惑影響的情況下思考道德行為的條件。
繼續這個主題, Kant 說理性是有限的,即在可理解的世界中可以發現的東西。 人可以通過他的外表和他的行為來描述。 但他的智慧不是空間中的物體,而是一種理念。
我們不同於非理性生物,它們只對感官衝動做出反應。 人有推理的能力。 理性導致自由和自主的理念,並通過上述途徑導致對道德法則的興趣。 這種興趣是一種“道德情感”,是對道德法則的約束特性的認可。 這種道德感使我們進入感性世界,以“我應該……”的方式對我們的行為做出判斷。
但是,什麼樣的權威有這樣一個來自理智世界的理念來最終判斷感性世界中行為的道德性呢? 道德律並不僅僅因為它使我們感興趣而有效。 它使我們感興趣,因為我們認為它是有效的。 換句話說,我們並不依賴道德法則與自由理念的聯繫,而是它在感性世界中起作用。
遺留問題
絕對命令只有在自由思考的前提下才有可能,這導致自主性,從而需要道德法則。
但 Kant 仍不滿足於僅憑理性解釋了以下內容:
• 自由如何可能 · how freedom is possible
• 純粹理性(在感性世界中)如何與實踐理性(在理智世界中)一起使用 · how pure reason (in the sensible world ) can be used alongside practical reason (in the intelligible world)
• 我們如何看待道德利益是有效的 · how we can see moral interests as valid
Kant 排除了這三者之間的因果關係,因為因果關係屬於感性世界。 相反,他堅持認為理智世界提供了一種自由的理念,從中可以發展出一種理論,可以用來建議人們不要僅僅基於感性動機採取行動。 在這一點上,他拒絕說自由是先驗的; 只是它是理智世界中的一個理念。 儘管如此,我們(和他)傾向於使用自由的概念,就好像它是先驗的一樣。
所以我們來到了道德探究的極限。 自由是一種理智的理念。 所有的物理知識都止於感性世界的極限。 但是對自由概念的理性信仰可以實際幫助確定道德法則。 Kant 認為這在他的目的王國概念中得到了最好的例證——人們不以他人為手段,而是以他人為目的。
結束語
H. J. Paton 說 Kant “總是尋求必要的知識”。 他必須總是有一個必要的假設來開始一個論點,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假設就是自由的理念。
Kant 想提出這樣一個論點:“自由導致道德法則”,這與他之前在《純粹理性批判》中關於感性世界的“時間和空間導致物理法則”的論證是平行的。 他拒絕在本書中這樣做,滿足於指出這樣做的問題。 這是因為在他看來,他需要從思想的理智世界跨越到行動的感性世界。
他在下一本書《實踐理性批判》中研究了這個問題。
回到本節開頭的問題:為什麼一個理性的人,而不是在脅迫下行動,首先應該對道德感興趣? 這樣的存在,就算要自由,難道也要法律嗎?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一樣的:一個理性的人需要秩序才能自由思考,所以他應該對道德感興趣來保證它。
絕對命令如何可能?How Is a Categorical Imperative Possible?
Kant 通過聲稱理智世界和感性世界之間必須存在聯繫來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們都同時生活在這兩個世界中。 他認為理智世界包含感性世界的基礎及其規律。 代理人只能因為來自感性世界的“我應該……”命令才能看到感性世界中的情況。 這個“我應該……”的命令來自絕對命令。 Kant 甚至說,就道德思考而言,即使是無賴也有良心,但他會忽略良心在感性世界中告訴他的事情。 [即使我們對此表示懷疑,但至少可以想像,一個惡棍將意志自由看成是對他自己,以及,如果他考慮的話,對其他人來說是理所當然的。 但出於他認為的生理需要,他無視為他人保留它的呼籲。]
最後, Kant 考慮了他建立二律背反或矛盾的可能性:一方面,理智需要自由;另一方面,理智需要自由。 另一方面,有些事情是必要的。
處理這個問題的方法還是從理智世界和感性世界的兩個角度來看問題。 我們設想意志的自由:我們感到自由,我們的理智告訴我們我們是自由的。 但真實的、確定性的世界中的事物合謀反對我們,我們必須生活在現實世界中。
什麼是智慧世界 What Is the Intelligible World?
Kant 在這裡跟進了一個關於理智世界的本質的重要離題。 我們知道它是什麼嗎? 我們能把它等同於理性嗎?
他提出,理智世界不是直覺的,不是本能的,甚至不是以編纂的方式為人所知的。 它是虛無; 不被感官知曉的思維。 所以我們可以把它等同於理性,也可以假設它在自己的自治原則下有行動的自由。 他只將理智世界視為具有以自由方式進行推理的傾向或自然傾向。 因此,原則上它能夠在不受感性世界誘惑影響的情況下思考道德行為的條件。
繼續這個主題, Kant 說理性是有限的,即在可理解的世界中可以發現的東西。 人可以通過他的外表和他的行為來描述。 但他的智慧不是空間中的物體,而是一種理念。
我們不同於非理性生物,它們只對感官衝動做出反應。 人有推理的能力。 理性導致自由和自主的理念,並通過上述途徑導致對道德法則的興趣。 這種興趣是一種“道德情感”,是對道德法則的約束特性的認可。 這種道德感使我們進入感性世界,以“我應該……”的方式對我們的行為做出判斷。
但是,什麼樣的權威有這樣一個來自理智世界的理念來最終判斷感性世界中行為的道德性呢? 道德律並不僅僅因為它使我們感興趣而有效。 它使我們感興趣,因為我們認為它是有效的。 換句話說,我們並不依賴道德法則與自由理念的聯繫,而是它在感性世界中起作用。
遺留問題
絕對命令只有在自由思考的前提下才有可能,這導致自主性,從而需要道德法則。
但 Kant 仍不滿足於僅憑理性解釋了以下內容:
• 自由如何可能 · how freedom is possible
• 純粹理性(在感性世界中)如何與實踐理性(在理智世界中)一起使用 · how pure reason (in the sensible world ) can be used alongside practical reason (in the intelligible world)
• 我們如何看待道德利益是有效的 · how we can see moral interests as valid
Kant 排除了這三者之間的因果關係,因為因果關係屬於感性世界。 相反,他堅持認為理智世界提供了一種自由的理念,從中可以發展出一種理論,可以用來建議人們不要僅僅基於感性動機採取行動。 在這一點上,他拒絕說自由是先驗的; 只是它是理智世界中的一個理念。 儘管如此,我們(和他)傾向於使用自由的概念,就好像它是先驗的一樣。
所以我們來到了道德探究的極限。 自由是一種理智的理念。 所有的物理知識都止於感性世界的極限。 但是對自由概念的理性信仰可以實際幫助確定道德法則。 Kant 認為這在他的目的王國概念中得到了最好的例證——人們不以他人為手段,而是以他人為目的。
結束語
H. J. Paton 說 Kant “總是尋求必要的知識”。 他必須總是有一個必要的假設來開始一個論點,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假設就是自由的理念。
Kant 想提出這樣一個論點:“自由導致道德法則”,這與他之前在《純粹理性批判》中關於感性世界的“時間和空間導致物理法則”的論證是平行的。 他拒絕在本書中這樣做,滿足於指出這樣做的問題。 這是因為在他看來,他需要從思想的理智世界跨越到行動的感性世界。
他在下一本書《實踐理性批判》中研究了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