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官员,特别是督抚、布政使,掌握下属官员的仕途命运,下属任免升降,基本要看上司的意志。当然,不同级别的上司、下属情况不尽一致。上司有对下属考核并出具考语的权责。督、抚与布政使对下属任免升降权力最大。遇到大计之年,督、抚都要把若干官员列入“六法”予以“甄别”,如被列入,仕途就从此黯淡无光甚至到此为止了。道、府对下属没有直接任免之权,但他们推荐、指控以及出具的考语,多数情况下会被督、抚、藩认可。州县官也要对属下的学官、佐杂进行考核,出具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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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可痛苦,我不要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