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福利國家如何重新定義我們的個人自由概念? 我們可以自由地通過言語、工作或性來表達自己嗎? Charles Fried 認為平等往往是自由最有力的對手,他展示了錯綜複雜的政府法規如何支持和威脅我們的個人自由。 現代自由以當代生活中的例子進行了豐富的說明,生動地與日常美國人的經歷和需求相關。 這是Hayek的” The Road to Serfdom”更新版,當時我們已經將法西斯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的暴政牢牢地拋在身後,但仍然面臨著對我們自由的更仁慈、更溫和的威脅。 有了Fried的見解,讀者將能夠更好地保護自己免受左派和右派限制他們促進美德、平等或國家偉大的自由。 現代自由對我們現在生活的社會有著深遠的影響。
Charles Fried 是哈佛大學法學教授、Reagan第二任政府時期的美國前總檢察長,他多次努力說服最高法院推翻Roe v. Wade訴訟案。但自 1961 年起斷斷續續擔任哈佛大學法學教授的Fried,在新右翼的文化鬥士和道德多數主義者中從來都不自在,即使在Reagan的領導下,他也代表了共和黨中正在衰落的殘餘。二十年後,他仍然是他一直以來的樣子:一個博學、尖刻的自由主義者,渴望與審查員、監管者、社會工程師和各行各業的道貌岸然的愛管閒事的人作鬥爭。
Fried 的大部分著作——一部關於契約理論的經典著作、一本Reagan革命的回憶錄、一本憲法入門讀物——都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證明了他的自由放任個人主義信條,他的新書是沒有例外。Fried滿懷希望地打開了這部作品。 他渴望為我們的時代寫一本關於自由的書,一本與六十年前” The Road to Serfdom”一樣重要的書。Fried向自己提出了一項艱鉅的挑戰:他將嘗試確定什麼是自由,每個人的自由如何實現 與其他人的立場,以及為了什麼目標可以正確地犧牲自由( p 39 )。Fried宣稱他的目標是提供一個密切的、公平的爭論的治療,他宣布他將在沒有技術裝備的情況下攀登頂峰。他的著作”Modern Liberty and the Limits of Government” 比他以前的作品更個人化、更特別,只是順便處理了他一直關注的那種法律問題。在這裡,Fried披上了社會哲學家的外袍,制定了首要原則,考慮了對立的觀點,並嘗試在現實世界中應用。其結果是一份充滿活力、複雜的宣言,儘管有時會因其學術上的過激行為而受到損害。他的成就既展示了他的自由意志主義理想的範圍,也展示了本著自我審視的精神,他們的必要限制。”Modern Liberty and the Limits of Government”受到了 19 世紀早期法國古典自由主義者Benjamin Constant 的啟發。 1819 年,Constant在巴黎發表了一場名為“The Liberty of the Ancients Compared to the Moderns.”的演講。 Constant 解釋說,在古希臘人中,自由意味著城邦的自由公民有能力就他們社區的事務進行辯論和投票。
Fried 熱身於自由“如此重要以至於每個人都應該盡可能多地擁有它”的論點( p 18 )。 他聲稱“個人至上”( p 19 ),嘲笑那些提供替代觀點的人是“隱喻交易”( p 19 ,cf p 142)。 他的主張不僅僅是描述性的:弗里德也將規範性優先權歸於個人。他提出社會和國家“由個人組成”( p 19,cf p 76 ),並補充說因為每個人的經歷都是獨立的( p 21,cf p 22 )。正如 Fried 所見,個人的自由發展,根據自己的觀點進行選擇和判斷,必須作為社會和政治優先事項“排在第一位”。 儘管我們可能會談論其他公共目標——美德、平等、民族榮耀——但它們最終都只是隱喻,尤其是與我們“孤獨的個性”這一“最底層、難以消化的事實”相比。 為了抓住這種個人自由的想法,並賦予它一些規範力量,弗里德要求我們想像自己被一個保護性的權利“泡沫”所包圍,仔細協商每一種關係和依戀的條款。 他寫道,這是我們居住的“道德空間”,沒有人可以在不傷害我們的情況下“侵犯它”。換句話說,自由指的是所有個人都受約束的集體決策,因為通過“民主”過程,他們已經表示同意——不管結果對他們的個人生活和財富有多麼專制。
Charles Fried 是哈佛大學法學教授、Reagan第二任政府時期的美國前總檢察長,他多次努力說服最高法院推翻Roe v. Wade訴訟案。但自 1961 年起斷斷續續擔任哈佛大學法學教授的Fried,在新右翼的文化鬥士和道德多數主義者中從來都不自在,即使在Reagan的領導下,他也代表了共和黨中正在衰落的殘餘。二十年後,他仍然是他一直以來的樣子:一個博學、尖刻的自由主義者,渴望與審查員、監管者、社會工程師和各行各業的道貌岸然的愛管閒事的人作鬥爭。
Fried 的大部分著作——一部關於契約理論的經典著作、一本Reagan革命的回憶錄、一本憲法入門讀物——都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證明了他的自由放任個人主義信條,他的新書是沒有例外。Fried滿懷希望地打開了這部作品。 他渴望為我們的時代寫一本關於自由的書,一本與六十年前” The Road to Serfdom”一樣重要的書。Fried向自己提出了一項艱鉅的挑戰:他將嘗試確定什麼是自由,每個人的自由如何實現 與其他人的立場,以及為了什麼目標可以正確地犧牲自由( p 39 )。Fried宣稱他的目標是提供一個密切的、公平的爭論的治療,他宣布他將在沒有技術裝備的情況下攀登頂峰。他的著作”Modern Liberty and the Limits of Government” 比他以前的作品更個人化、更特別,只是順便處理了他一直關注的那種法律問題。在這裡,Fried披上了社會哲學家的外袍,制定了首要原則,考慮了對立的觀點,並嘗試在現實世界中應用。其結果是一份充滿活力、複雜的宣言,儘管有時會因其學術上的過激行為而受到損害。他的成就既展示了他的自由意志主義理想的範圍,也展示了本著自我審視的精神,他們的必要限制。”Modern Liberty and the Limits of Government”受到了 19 世紀早期法國古典自由主義者Benjamin Constant 的啟發。 1819 年,Constant在巴黎發表了一場名為“The Liberty of the Ancients Compared to the Moderns.”的演講。 Constant 解釋說,在古希臘人中,自由意味著城邦的自由公民有能力就他們社區的事務進行辯論和投票。
Fried 熱身於自由“如此重要以至於每個人都應該盡可能多地擁有它”的論點( p 18 )。 他聲稱“個人至上”( p 19 ),嘲笑那些提供替代觀點的人是“隱喻交易”( p 19 ,cf p 142)。 他的主張不僅僅是描述性的:弗里德也將規範性優先權歸於個人。他提出社會和國家“由個人組成”( p 19,cf p 76 ),並補充說因為每個人的經歷都是獨立的( p 21,cf p 22 )。正如 Fried 所見,個人的自由發展,根據自己的觀點進行選擇和判斷,必須作為社會和政治優先事項“排在第一位”。 儘管我們可能會談論其他公共目標——美德、平等、民族榮耀——但它們最終都只是隱喻,尤其是與我們“孤獨的個性”這一“最底層、難以消化的事實”相比。 為了抓住這種個人自由的想法,並賦予它一些規範力量,弗里德要求我們想像自己被一個保護性的權利“泡沫”所包圍,仔細協商每一種關係和依戀的條款。 他寫道,這是我們居住的“道德空間”,沒有人可以在不傷害我們的情況下“侵犯它”。換句話說,自由指的是所有個人都受約束的集體決策,因為通過“民主”過程,他們已經表示同意——不管結果對他們的個人生活和財富有多麼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