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潘金莲却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他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他父亲死了,做娘的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闲常又教他读书写字。他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到十五岁的时节,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于张大户家,与玉莲同时进门。大户教他习学弹唱,金莲原自会的,甚是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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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可痛苦,我不要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