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Source: 癲狗日報
#對付示威者做乜都容許
#差佬會否又放生
今早「中學聯校人鏈」活動時,有一名男子於大街上「露械」,已經干犯了《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中「猥褻暴露身體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六個月及罰款一千元。
情況如果嚴重,例如有滋擾及企圖侵襲女性,甚至可以控告「有違公德罪」(outraging public decency)。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根據《普通法》都可以是犯法行為。控方必須證明涉及的行為,是猥褻或令人厭惡至有違公德的程度。例子包括在公眾地方進行性行為而被其他公眾士目睹、在互聯網留言表示要組織「快閃強姦黨」、或者在公眾地方偷拍女性裙底等。這項《普通法》罪行,根據的香港法例第二二一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任何人作出嚴重違反公德的行為,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
#對付示威者做乜都容許
#差佬會否又放生
今早「中學聯校人鏈」活動時,有一名男子於大街上「露械」,已經干犯了《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中「猥褻暴露身體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六個月及罰款一千元。
情況如果嚴重,例如有滋擾及企圖侵襲女性,甚至可以控告「有違公德罪」(outraging public decency)。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根據《普通法》都可以是犯法行為。控方必須證明涉及的行為,是猥褻或令人厭惡至有違公德的程度。例子包括在公眾地方進行性行為而被其他公眾士目睹、在互聯網留言表示要組織「快閃強姦黨」、或者在公眾地方偷拍女性裙底等。這項《普通法》罪行,根據的香港法例第二二一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任何人作出嚴重違反公德的行為,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