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的定義和刑罰,從來都是由統治者定義,
破壞法治,永遠只有掌控權力的當權者才可以做到。
你還相信香港是法治社會?
選擇性執法,法例被私自定義和引用,缺乏透明度;
和平理性不被接納,更利用過時的法律去重判示威者;
利用公權力和制度不斷無理打壓示威者、一步一步收緊公民自由;
所有站在政權一方的人都被制度特別保護、特別優惠對待、縱容;
所有警察濫用公權力都沒有任何追究問責和法律後果;
法治早已名存實亡。
阿李
破壞法治,永遠只有掌控權力的當權者才可以做到。
你還相信香港是法治社會?
選擇性執法,法例被私自定義和引用,缺乏透明度;
和平理性不被接納,更利用過時的法律去重判示威者;
利用公權力和制度不斷無理打壓示威者、一步一步收緊公民自由;
所有站在政權一方的人都被制度特別保護、特別優惠對待、縱容;
所有警察濫用公權力都沒有任何追究問責和法律後果;
法治早已名存實亡。
阿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