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模型对认识委托方行使检查验收权的行为方式也有丰富的实证意义。如上所述,委托方关心政策执行结果——即管理方上交“货物”(完成政策目标)的质量情况。但针对政策执行结果进行大范围检查验收的成本极高,所以委托方大多采用有选择地检查“货物”的抽查 形式(如,选择某些村庄彻底检查生育率执行情况,有选择地针对污染源加以重点检查,等等),以确保作为承包商角色的管理方所上交物品的货真价实,未打折扣。因为委托方关注的是政策执行的结果,而不是行使激励分配权,所以检查验收过程与激励分配(即针对具体检查过程中发现状况实施奖励或惩罚)关系松散,甚至毫无联系,但抽查的方式需要确保“抽查样板”的随机性。在很多情况下,委托方刻意制造检查过程的不确定性——检查标准及其实际应用时紧时松,抽查地点不断变换——以便保持对管理者和代理方的压力,使得后者小心翼翼地努力完成承包任务的质量要求。这一分析框架引出的实证意义与这一领域中的众多实证研究发现颇为吻合(艾云2011;Zhou,Ai and Lian 2012),而且进一步揭示了这些行为背后的因果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