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係咪睇錯咗「黑警」為「黑暴」? 余Sir, 你真係唔好彩, 千年一遇都畀你遇到?
【前男警猥褻 6 女童原囚 3 年 10 月 律政司提覆核獲改判囚 5 年 】
報道全文:https://bit.ly/3zfF6Ca
案發時任職警員的余俊鑫,透過社交媒體結識至少 6 名年 11 至 14 歲的女童後,趁見面時加以侵犯,包括強吻、口交、摸胸摸臀、伸手入私處,甚至在公園迫誘女童性交。男警早前認罪,今年 1 月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3 年 10 個月。
律政司早前申請覆核刑期,案件今於高院處理,三名法官,即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及彭偉昌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覆核,指原審法官判刑原則出錯,刑期過輕,並認為適當刑期應為 5 年 8 個月,考慮到本案性質為刑期覆核,扣減至 5 年,稍後將頒布詳細書面理由。由於被告已完成早前的刑期,今須再度入獄。
【前男警猥褻 6 女童原囚 3 年 10 月 律政司提覆核獲改判囚 5 年 】
報道全文:https://bit.ly/3zfF6Ca
案發時任職警員的余俊鑫,透過社交媒體結識至少 6 名年 11 至 14 歲的女童後,趁見面時加以侵犯,包括強吻、口交、摸胸摸臀、伸手入私處,甚至在公園迫誘女童性交。男警早前認罪,今年 1 月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3 年 10 個月。
律政司早前申請覆核刑期,案件今於高院處理,三名法官,即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及彭偉昌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覆核,指原審法官判刑原則出錯,刑期過輕,並認為適當刑期應為 5 年 8 個月,考慮到本案性質為刑期覆核,扣減至 5 年,稍後將頒布詳細書面理由。由於被告已完成早前的刑期,今須再度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