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当代中国六十年来的农村组织制度变迁可见一斑。在人民公社时代,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将农业生产活动、生产要素配置、产品出路一概纳入其计划经济之中,结果是必须付出相应的管理成本和失误的代价。而在后集体化时代,农民有了耕作、销售的自主权,收成好坏、价格浮动以及生产要素配置均与政府无关,国家管理的幅度和压力也相应大幅度缩小。但值得指出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分权”种种实践并没有真正解决“产权明晰化”的可信性承诺,导致的结果常常是中央政府反而不得不直接面对和承担分权所诱发的政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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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可痛苦,我不要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