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引言中 —— 實際上更像是沉浸在作品的主題中 —— 作者表達了他的驚訝,因為之前只有兩本關於這種基本的、無疑是第一人稱體驗的現象學研究發表過 —— 即 Christian Grüny 的 Zerstörte Erfahrung. Eine Phänomenologie des Schmerzes (2004) 和 Abraham Olivier 的 Being in Pain (2007)。 Grüny 和 Olivier 的專著是按照 Merleau-Ponty 的風格構思的,Geniusas 本著現象學創始人的精神創造性地工作:“相反,我的目標是關註一個特定的傳統,即胡塞爾傳統,並證明為什麼它對於疼痛哲學非常重要” ( p 6 )。 他的八個基本原因 “使 Husserl 現象學非常適合疼痛研究” ( p 6 )不僅是對本書精神的預期,也可以為其他類似的事業提供很好的指導。
因此,第一章 (Methodological Considerations) 闡述了指導這項工作的基本方法論原則:疼痛的自然決定的時代; 還原生活經驗; 想像力的獨特變化; 以及從生活世界的角度進行遺傳分析。 有趣的是,作者呼籲修改想像力變異的程序,以考慮到現象的巨大多樣性。 他的主要觀點是,在人類苦難的這些領域中,他所稱的 “事實變異 factual variation” 顯然超出了現象學家在他/她的辦公室裡可能想出的最豐富的幻想。 只要考慮到臨床現實和醫學學科,以及有關這一現象的多元文化實踐和象徵,就已經可以看到巨大的多樣性和幾乎令人困惑的可塑性。 事實的首要地位 —— 在這裏,它是尋找不變量的最佳指南,甚至超出了想像的變化 —— 對應於 Geniusas 所稱的 “對話現象學 dialogical phenomenology” ( p 27 ),以一種充分跨學科的方式進行。 乍一看,這種改造可能看起來只是一種微妙、一種複雜,因為現象學分析確實繼續探討不變的結構,使我們能夠只專注於基本的可能性。 但它的用處在第三章 (The Phenomenology of Pain Dissociation Syndromes) 中得到了充分證明,該章分析了先天性對疼痛不敏感 (congenital insensitivity to pain) 的情況; 手術使其失活; 對它的極端反應先於任何實際感覺(所謂的威脅超象徵 threat hypersymbolia); 相反,“沒有痛苦的疼痛”,包括不會引起任何運動或情緒反應的實際感覺(所謂的非象徵性 asymbolia)。 因此,作者將所有這些疼痛解離綜合症 pain dissociation syndromes 視為對現象學深層意義的明確暗示,首先是與無限和溢出的經驗進行對話。 第三章同時構成了關於這個主題的現象學文獻的新穎性和里程碑。
在第二章 (Pain and Intentionality: A Stratified Conception of Pain Experience) 中,它提出了 “基本問題:甚麼是痛苦?” ( p 41 )。Geniusas 提出了疼痛的分層定義。 在開始他的研究時,他介紹了國際疼痛協會 (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 ) 他首先考慮了國際疼痛研究協會(IASP) 對疼痛的定義: “疼痛是一種與實際或潛在的組織損傷相關的不愉快的感覺和情感體驗,或用這種損傷來描述 ”( Merskey , H. and Bogduk, N. (1994). Classification of Chronic Pain: Descriptions of Chronic Pain Syndromes and Definitions of Pain Terms (2nd ed.),p 209,“The Phenomenology of Pain” ,p 41 )。 對於 Geniusas 來說,這個定義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沒有完全捕捉到痛苦的體驗;也就是說,這個定義並沒有讓我們深入了解經歷疼痛是甚麼樣的。 Geniusas 提出了他自己對疼痛的定義如下:“疼痛是一種令人厭惡的身體感覺,具有獨特的體驗品質,只能在原始的第一手經驗中給出,無論是作為無意識的感覺還是作為有意的感覺”( p 42 )。 顯然,這個本質性的決定並不是作為後續分析的一般前提,而是 Geniusas 一步一步得出的漸進結果。 其核心在於對痛苦經驗的內在分類這個古老的、當前的、始終困難的問題:關於痛苦是否應該被視為純粹的感性幹擾的爭論 —— 作為厭惡性的數據,感官感受不指其他任何東西 —— 或它們是否包含一種特殊的意向性,其特徵是一種「在肉體上」感知到消極性的拒絕或拒絕感性事實(也許還有其他屬性)-作為有意的感受。兩種解釋,無論是無意識的還是有意的,都必須同等地處理這樣的情況:身體是痛苦經驗的明確主角。 身體本身似乎感覺到了疼痛感,完全靠自己抓住它並評估它,沒有任何進一步的反射或客觀化。
在本書的其餘部分中,Geniusas 捍衛了疼痛體驗的這個定義。 在這二章中,他介入了關於疼痛是一種無意識的感覺還是有意識的感覺的爭論。 Carl Stumpf 主張疼痛是一種非有意的感覺,而 Franz Brentano 則認為疼痛是一種有意的感覺。 為了調和這場爭論,Geniusas 提出疼痛體驗由一種基本的非有意感覺組成,但也包含一種非基礎的有意感覺,使疼痛體驗成為一種分層的體驗 。 疼痛體驗中所建立的非有意感覺是預先反思的,因為人們在痛苦中生活,而不將她的疼痛視為有意的對象。 遵循 Husserl 和他的 “立義內容-立義 apprehension-content of apprehension” 的概念( pp 52-54 ),Geniusas 將疼痛體驗的這種前反射面向歸類為前意向性,因為前意向性的感覺可以導致有意向的感覺。 一個人不需要經歷有意的感覺才能使該經歷成為痛苦體驗,但有意的感覺可以幫助構成疼痛體驗( p 57 )。 在有意識的痛苦經驗中,人可以有各種有意識的客體。 首先,人們可以把她的身體當作一個有意識的對象。 此外,有意的對像也可以是疼痛本身。 最後,一個人可以有意識地體驗疼痛,因為這個人透過她的疼痛與其他物體建立聯繫( pp 49-51 )。 Geniusas 沒有將疼痛分為非有意的或有意的,而是將這兩種分類結合起來,因為疼痛體驗是由前意向的感覺建立的,但隨後可以變成有意的感覺。
Geniusas 的任務開始於在兩位相互矛盾的「原始現象學 protophenomenological」代表Carl Stumpf 和 Franz Brentano 的幫助下重建這場基本辯論( p 52 )。 此外,他還仔細關注後來處理該問題的聲音(截至目前為止),並豐富了支持和反對每種模型的理由 。 更具體地說,他主張對 Husserl 的 “Logical Investigations” 進行一種新的解讀,避免以任何絕對或排他的方式將 Husserl 與Carl Stumpf 的非故意模型聯繫起來。 他的綜合解決方案旨在將痛苦體驗視為一種 “分層現象 stratified phenomenon”,這種現象基於基礎的感覺層,但承認有基礎的意向表達作為較高層次。Geniusas 對經典和決定性辯論的最初貢獻在某種程度上被掩蓋了, 當他寫道疼痛必須被思考並明確主題化 “疼痛是一種令人厭惡的身體感覺,具有獨特的體驗性質,只能在原始的第一手經驗中給出,無論是作為無意的感覺還是作為有意的感覺。” 時 ( p 42 ),他的替代定義的最後一個分句中的析取重點改變了。
因此,第一章 (Methodological Considerations) 闡述了指導這項工作的基本方法論原則:疼痛的自然決定的時代; 還原生活經驗; 想像力的獨特變化; 以及從生活世界的角度進行遺傳分析。 有趣的是,作者呼籲修改想像力變異的程序,以考慮到現象的巨大多樣性。 他的主要觀點是,在人類苦難的這些領域中,他所稱的 “事實變異 factual variation” 顯然超出了現象學家在他/她的辦公室裡可能想出的最豐富的幻想。 只要考慮到臨床現實和醫學學科,以及有關這一現象的多元文化實踐和象徵,就已經可以看到巨大的多樣性和幾乎令人困惑的可塑性。 事實的首要地位 —— 在這裏,它是尋找不變量的最佳指南,甚至超出了想像的變化 —— 對應於 Geniusas 所稱的 “對話現象學 dialogical phenomenology” ( p 27 ),以一種充分跨學科的方式進行。 乍一看,這種改造可能看起來只是一種微妙、一種複雜,因為現象學分析確實繼續探討不變的結構,使我們能夠只專注於基本的可能性。 但它的用處在第三章 (The Phenomenology of Pain Dissociation Syndromes) 中得到了充分證明,該章分析了先天性對疼痛不敏感 (congenital insensitivity to pain) 的情況; 手術使其失活; 對它的極端反應先於任何實際感覺(所謂的威脅超象徵 threat hypersymbolia); 相反,“沒有痛苦的疼痛”,包括不會引起任何運動或情緒反應的實際感覺(所謂的非象徵性 asymbolia)。 因此,作者將所有這些疼痛解離綜合症 pain dissociation syndromes 視為對現象學深層意義的明確暗示,首先是與無限和溢出的經驗進行對話。 第三章同時構成了關於這個主題的現象學文獻的新穎性和里程碑。
在第二章 (Pain and Intentionality: A Stratified Conception of Pain Experience) 中,它提出了 “基本問題:甚麼是痛苦?” ( p 41 )。Geniusas 提出了疼痛的分層定義。 在開始他的研究時,他介紹了國際疼痛協會 (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 ) 他首先考慮了國際疼痛研究協會(IASP) 對疼痛的定義: “疼痛是一種與實際或潛在的組織損傷相關的不愉快的感覺和情感體驗,或用這種損傷來描述 ”( Merskey , H. and Bogduk, N. (1994). Classification of Chronic Pain: Descriptions of Chronic Pain Syndromes and Definitions of Pain Terms (2nd ed.),p 209,“The Phenomenology of Pain” ,p 41 )。 對於 Geniusas 來說,這個定義是不完整的,因為它沒有完全捕捉到痛苦的體驗;也就是說,這個定義並沒有讓我們深入了解經歷疼痛是甚麼樣的。 Geniusas 提出了他自己對疼痛的定義如下:“疼痛是一種令人厭惡的身體感覺,具有獨特的體驗品質,只能在原始的第一手經驗中給出,無論是作為無意識的感覺還是作為有意的感覺”( p 42 )。 顯然,這個本質性的決定並不是作為後續分析的一般前提,而是 Geniusas 一步一步得出的漸進結果。 其核心在於對痛苦經驗的內在分類這個古老的、當前的、始終困難的問題:關於痛苦是否應該被視為純粹的感性幹擾的爭論 —— 作為厭惡性的數據,感官感受不指其他任何東西 —— 或它們是否包含一種特殊的意向性,其特徵是一種「在肉體上」感知到消極性的拒絕或拒絕感性事實(也許還有其他屬性)-作為有意的感受。兩種解釋,無論是無意識的還是有意的,都必須同等地處理這樣的情況:身體是痛苦經驗的明確主角。 身體本身似乎感覺到了疼痛感,完全靠自己抓住它並評估它,沒有任何進一步的反射或客觀化。
在本書的其餘部分中,Geniusas 捍衛了疼痛體驗的這個定義。 在這二章中,他介入了關於疼痛是一種無意識的感覺還是有意識的感覺的爭論。 Carl Stumpf 主張疼痛是一種非有意的感覺,而 Franz Brentano 則認為疼痛是一種有意的感覺。 為了調和這場爭論,Geniusas 提出疼痛體驗由一種基本的非有意感覺組成,但也包含一種非基礎的有意感覺,使疼痛體驗成為一種分層的體驗 。 疼痛體驗中所建立的非有意感覺是預先反思的,因為人們在痛苦中生活,而不將她的疼痛視為有意的對象。 遵循 Husserl 和他的 “立義內容-立義 apprehension-content of apprehension” 的概念( pp 52-54 ),Geniusas 將疼痛體驗的這種前反射面向歸類為前意向性,因為前意向性的感覺可以導致有意向的感覺。 一個人不需要經歷有意的感覺才能使該經歷成為痛苦體驗,但有意的感覺可以幫助構成疼痛體驗( p 57 )。 在有意識的痛苦經驗中,人可以有各種有意識的客體。 首先,人們可以把她的身體當作一個有意識的對象。 此外,有意的對像也可以是疼痛本身。 最後,一個人可以有意識地體驗疼痛,因為這個人透過她的疼痛與其他物體建立聯繫( pp 49-51 )。 Geniusas 沒有將疼痛分為非有意的或有意的,而是將這兩種分類結合起來,因為疼痛體驗是由前意向的感覺建立的,但隨後可以變成有意的感覺。
Geniusas 的任務開始於在兩位相互矛盾的「原始現象學 protophenomenological」代表Carl Stumpf 和 Franz Brentano 的幫助下重建這場基本辯論( p 52 )。 此外,他還仔細關注後來處理該問題的聲音(截至目前為止),並豐富了支持和反對每種模型的理由 。 更具體地說,他主張對 Husserl 的 “Logical Investigations” 進行一種新的解讀,避免以任何絕對或排他的方式將 Husserl 與Carl Stumpf 的非故意模型聯繫起來。 他的綜合解決方案旨在將痛苦體驗視為一種 “分層現象 stratified phenomenon”,這種現象基於基礎的感覺層,但承認有基礎的意向表達作為較高層次。Geniusas 對經典和決定性辯論的最初貢獻在某種程度上被掩蓋了, 當他寫道疼痛必須被思考並明確主題化 “疼痛是一種令人厭惡的身體感覺,具有獨特的體驗性質,只能在原始的第一手經驗中給出,無論是作為無意的感覺還是作為有意的感覺。” 時 ( p 42 ),他的替代定義的最後一個分句中的析取重點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