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3 07:02去年 11 月 2 日港島區集會期間,一名工程師被指當日在灣仔管有噴漆、模板及手套,被控一項管有仼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他不認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案件約半天即審結,裁判官何俊堯指,根據控方所拍攝的現場片段等證據,未能作出唯一合理推論,指被告管有涉案物品的唯一意圖是破壞他人財產,而是有其他可能性,包括製作文宣之用等,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精神下, 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