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组织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任何组织都必须与外在环境进行资源交换才能得以生存,如人力资源、政府管制、市场制度等诸方面。因此,正式组织不可避免地镶嵌在社会文化之中(Stinchcombe 1965)。在宏观层面,如韦伯所言,任何权力都有为其正当性(合法性)辩护的必要(韦伯2004b)。国家支配形式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合法性基础之上,因此影响到其特有的制度设施安排。在现代社会,官僚组织的合法性与其公共性以及民众利益密不可分。因此,官僚组织需要从其社会环境中得到象征性资源,为其合法性辩护。另外,社会环境中的各种同乡、同学、同事、亲友基础上的社会关系网络,渗透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的各个角落(Wank 1999,Yan 1996a,Yang 1994),也普遍存在于中国政府的组织过程中,对组织成员个人发展和资源动员以实现组织目标等都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