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612 人道支援基金 FB
//〈 聲明 〉
1)612 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包括:陳日君樞機、吳靄儀大律師、許寶強教授、何秀蘭、何韻詩,信託人職責為管理基金及個案審批。所有信託人均為義務性質,並從未收取任何津貼、薪酬或費用。
2)截至今年 8 月 31 日,基金一共支援被捕及被告人士共 2,905 位。其中,被捕者 2,099 位、被告 806 位(包括還柙及服刑者)。基金為上述人士提供之法律費用為 6,052 萬,包括:
i) 裁判法院審件提堂及正審之各項費用
ii) 區域法院、高等法院或上訴庭案件之法援分擔費
iii) 高等法院保釋申請費用
iv) 醫療報告及專家證人費用
3) 「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劃由已獲法援之被告向基金申請,旨在資助當事人保留由案件初期已為他/她提供服務並已建立信任關係,但並未獲法援署委派之大律師。計劃可以令該大律師留在被告的法律團隊,繼續為被告提供支援。計劃詳情請見:
https://612fund.hk/d/legal-second-counsel
基金特此聲明,以正視聽,並衷心感謝市民一直透過基金支援於反送中運動被捕、被告及受傷的人士。
基金之財務財告及工作簡報,定期上載於基金網站,歡迎參閱。
https://612fund.hk/zh/latest-report
612 人道支援基金
2020 年 10 月 27 日//
//〈 聲明 〉
1)612 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包括:陳日君樞機、吳靄儀大律師、許寶強教授、何秀蘭、何韻詩,信託人職責為管理基金及個案審批。所有信託人均為義務性質,並從未收取任何津貼、薪酬或費用。
2)截至今年 8 月 31 日,基金一共支援被捕及被告人士共 2,905 位。其中,被捕者 2,099 位、被告 806 位(包括還柙及服刑者)。基金為上述人士提供之法律費用為 6,052 萬,包括:
i) 裁判法院審件提堂及正審之各項費用
ii) 區域法院、高等法院或上訴庭案件之法援分擔費
iii) 高等法院保釋申請費用
iv) 醫療報告及專家證人費用
3) 「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劃由已獲法援之被告向基金申請,旨在資助當事人保留由案件初期已為他/她提供服務並已建立信任關係,但並未獲法援署委派之大律師。計劃可以令該大律師留在被告的法律團隊,繼續為被告提供支援。計劃詳情請見:
https://612fund.hk/d/legal-second-counsel
基金特此聲明,以正視聽,並衷心感謝市民一直透過基金支援於反送中運動被捕、被告及受傷的人士。
基金之財務財告及工作簡報,定期上載於基金網站,歡迎參閱。
https://612fund.hk/zh/latest-report
612 人道支援基金
2020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