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书摘与政治不正确玩梗 头像

消息来源频道

别的书摘与政治不正确玩梗

@whatbiereading

频道2,758 位成员公开可见0 人在线

我宁可痛苦,我不要麻木。

成员规模2,758 位成员
在线情况0 人在线
消息总数4,162 条消息
浏览量总数141,420 次浏览

在这个频道里搜索消息……

t.me/whatbiereading

所谓委员,是省、道、府衙门为某项公务临时委派到下级衙门调查、监督、催促或参与处置的官员。派到州县衙门的委员,大部分情况下是候补、候缺的佐杂。
在清朝成文的法典上并无委员的位置,“委员”这个称谓估计也是官场约定俗成而来,因此,有些关于清朝典章制度的工具书也没有为“委员”设立条目。魏光奇从“上司对州县行政的督导检查加重州县负担”的角度,对上级衙门为督导检查委派官员、候补人员做了论述。从杜凤治的日记看,委员是上级衙门对州县进行管理、监督的常规办法,不同的上级衙门会因不同原因往州县派出委员,接待、应对委员成为州县官的一项烦心事。
在多数情况下,州县官与上司之间都按会典等成文法规以及各种官场惯例运作,通过公文进行禀报、请示、审批、谕令,还可以通过私人信件沟通(有时是上下级衙门幕客之间或“家人”之间)。在当时的交通通信条件下,上司亲临各州县督察或命令地方州县官到上司衙门所在地汇报,很难经常进行,所以,上司要派出专门的代表——委员,到州县衙门调查、催促、督办。
如果不是站在州县官的立场,而是从行政运作的角度看,派出委员具有一定合理性。例如,在省城,实缺在任官员无论如何无法完全承担所有公务,为了省城的治安,就设立了多名“查街委员”。杜凤治为审案也在典制规定的范围外延请了几位小官做审案委员,为催征委派了多名佐杂做催征委员。又如钱粮迟一些上解对州县官有利,但布政使为保证钱粮足额、准时奏销就会不断催促,除公文外再派委员去催促,这样,州县官才会随时感受到压力,不敢过于拖延。再如,州县各房违规承充等事,如果上司不监督,州县官可从违规者那里获得更多好处,所以,上司就必须派出人员监督法规的落实。
有时,遇到州县官难以处置的重大事件、案件,上级衙门会派出级别比较高的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