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的最早的一份拿破仑手稿(于1786年4月写于瓦朗斯)表明,他当时为了说明科西嘉人有“权利”造法国人的反,是从卢梭的武器库中寻求他的论战武器的。拿破仑这位年轻的英雄崇拜者,在手稿一开始就写下了当天是保利的生日。接着,他便放怀写下了对科西嘉岛爱国志士们的歌颂;这时,他的思路被这样一种念头所打断:许多人非难这些爱国志士,说他们本来就不应该造反。于是,他写道:上帝的法律是禁止造反的。“但是,上帝的法律与纯属人类的事务又有何相干呢?想想看,这是何等荒诞的现象--上帝的法律一概禁止人们去摆脱那强加于人的枷锁!……至于说到人类的法律,在君主违犯法律之后也就不可能再存在任何法律了。”他接着提出,统治权的根源只可能有两种:其一,民众制定了法律幷且自愿受君主的统治;其二,君主制定了法律。在上述第一种情况下,君主职权的性质就规定了他有义务履行契约。在上述第二种情况下,法律可能会照顾民众的福利,也可能不照顾民众的稿利,而民众福利则应是任何统治的宗旨。如果法律不照顾民众的福利,民众与君主之间的契约就会自行废止,因为民众又会回复到原始状态去。波拿巴在其手稿中这样确定了民众的无上权力之后,就用他的这套理论来证明科西嘉人对法国造反是有理的,幷且以这样一段话结束了他这分稀奇的杂文集:“按照一切正义的法则行事,科西嘉人既然已经摆脱了热那亚的枷锁,也同样会摆脱法国人的枷锁。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