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y Mothersill 希望恢復的並不是美本身。相反,她的目的是復興美的概念,並將其帶回我們關注的中心,它已被普通語言哲學家的虛假謙虛和藝術語言學家的不完整認知主義所取代,而美的概念是美與美之間的根本連結。一個十八世紀的學生,當我們從中獲得樂趣這一顯而易見的事實最終成為我們對自然美和藝術美的依戀的世俗理由的基礎時 ,他不得不歡迎 Mary Mothersill 的 Beauty Restored: An Essay in Aesthetic Theory。
根據 Mary Mothersill 的說法,審美理論必須面對 Kant 的工作成果,即展示她稱之為 “第一命題 First Thesis” 和 “第二命題 Second Thesis” 的兩個真理如何能夠結合在一起,從而使品味判斷至少在邏輯上是可能的(pp 86-87 )。第一個論點是,不存在 “任何具有屬性 Φ 的東西都是美麗的” 形式的無害原則,其中謂詞 Φ 不僅僅是美的另一個名稱或一些更具體的審美價值( p 164 )。第二個論點的前提是,個人對美的判斷是 “真實的” ( pp 135-44 ),不只是內在狀態的表達,而是對外在世界中個體物體的主張。 恢復 “美” 的計劃是透過提供對美的分析來消除這兩個論點的明顯矛盾,這種分析表明品味判斷如何可以是真實的,而不是從無害的概括中得出的。
Mary Mothersill 拒絕了 1950 年代和 1960 年代許多哲學家對審美理論可能性的攻擊,為她的提議掃清了基礎。這次攻擊取決於對第一篇論文的誤解: “反理論家 anti-theorists” 反對大多數不知名的傳統理論家,認為美麗物體的創造或判斷沒有確定的規則,並由此得出結論:不可能有美的理論這樣的東西;但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只是因為他們混淆了美的原則和美的理論,從而否定了更傳統的理論家從未堅持過的東西—— 同時繼續幫助自己做出存在某些 “善行特徵 good-making characteristics” 的假設。 事實上,傳統理論,如 Benedetto Croce 的理論,更傾向於維護美麗物體或真正藝術表達的獨特性,從而奠定而不是否認第一個論點。自從 Kant 以來,即使不是更早,這一傳統也一直在尋求一種美的理論,就像 Aristotle 對正義的描述一樣,這種理論 “既具有啟發性又正義,但是.... ..不規定任何與石蕊試紙測試相媲美的東西” 確定特定物體的美感( pp 135-44 )。
當然, “反理論家” 不太可能只是混淆了原理和理論,因此根本沒有注意到他們與更傳統的理論家之間沒有實質分歧。那麼如何解釋他們的誤解呢?Mary Mothersill 解釋的一個突出部分是, “反理論家” 被審美與倫理學並行的傳統觀念所感動;但是,他們並沒有將倫理學視為提供只有具有良好判斷力的成熟個人才能正確應用的美德或行動的理想 ,而是將倫理學理論精確地描繪為對善或權利的定義,它為行為或反應產生了確定的規則。有了這樣的倫理理論概念,他們就不得不得出這樣的結論:審美無法滿足一般價值理論唯一可接受的模型。
這種倫理理論的概念其實並不比 Aristotle 更 Kant,而是在功利主義和直覺主義的英國傳統中,肯定在對審美理論的攻擊中發揮了作用,但並不是全部。這時期的另外兩種偏見也必定影響了反理論家。首先,意義的驗證主義理論認為,一個術語的意義取決於其應用於經驗對象的規則的存在,這必定使他們對美這樣的普遍概念產生了懷疑;因為如果這樣一個一般概念不能直接為其自身的應用產生確定的規則,那麼它可能開始看起來好像根本不存在審美的一般概念。如果審美評估的更具體的概念,例如精緻和矮胖,不能與任何驗證其應用的程序聯繫起來,那就更糟了。其次,科學解釋和預測的實證主義方程一定引發了這樣的懷疑:即使存在一個關於美的一般概念,也可能存在任何關於它的資訊豐富的理論;顯然,沒有任何對我們的審美欣賞的擬議解釋足以產生對我們的審美偏好的任何特定預測。總而言之,在實證主義全盛時期,無論是邏輯的還是普通的、明示的還是默示的,美學家們要接受第一個命題、意義與驗證規則的等式、解釋與規則的等式,都絕非易事。只有當實證主義的這兩個教條開始放鬆時,提供一個普遍的美理論才可能再次顯得受人尊敬。
Mary Mothersill 是否會不同意她對反理論的診斷的如此延伸。但消除這些實證主義的限制可能會為美理論留下比 Mary Mothersill 對這個概念的分析更多的空間。她的敘述的簡要概述可能會幫助我們了解哪裏需要放大。
根據 Mary Mothersill 的說法,審美理論必須面對 Kant 的工作成果,即展示她稱之為 “第一命題 First Thesis” 和 “第二命題 Second Thesis” 的兩個真理如何能夠結合在一起,從而使品味判斷至少在邏輯上是可能的(pp 86-87 )。第一個論點是,不存在 “任何具有屬性 Φ 的東西都是美麗的” 形式的無害原則,其中謂詞 Φ 不僅僅是美的另一個名稱或一些更具體的審美價值( p 164 )。第二個論點的前提是,個人對美的判斷是 “真實的” ( pp 135-44 ),不只是內在狀態的表達,而是對外在世界中個體物體的主張。 恢復 “美” 的計劃是透過提供對美的分析來消除這兩個論點的明顯矛盾,這種分析表明品味判斷如何可以是真實的,而不是從無害的概括中得出的。
Mary Mothersill 拒絕了 1950 年代和 1960 年代許多哲學家對審美理論可能性的攻擊,為她的提議掃清了基礎。這次攻擊取決於對第一篇論文的誤解: “反理論家 anti-theorists” 反對大多數不知名的傳統理論家,認為美麗物體的創造或判斷沒有確定的規則,並由此得出結論:不可能有美的理論這樣的東西;但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只是因為他們混淆了美的原則和美的理論,從而否定了更傳統的理論家從未堅持過的東西—— 同時繼續幫助自己做出存在某些 “善行特徵 good-making characteristics” 的假設。 事實上,傳統理論,如 Benedetto Croce 的理論,更傾向於維護美麗物體或真正藝術表達的獨特性,從而奠定而不是否認第一個論點。自從 Kant 以來,即使不是更早,這一傳統也一直在尋求一種美的理論,就像 Aristotle 對正義的描述一樣,這種理論 “既具有啟發性又正義,但是.... ..不規定任何與石蕊試紙測試相媲美的東西” 確定特定物體的美感( pp 135-44 )。
當然, “反理論家” 不太可能只是混淆了原理和理論,因此根本沒有注意到他們與更傳統的理論家之間沒有實質分歧。那麼如何解釋他們的誤解呢?Mary Mothersill 解釋的一個突出部分是, “反理論家” 被審美與倫理學並行的傳統觀念所感動;但是,他們並沒有將倫理學視為提供只有具有良好判斷力的成熟個人才能正確應用的美德或行動的理想 ,而是將倫理學理論精確地描繪為對善或權利的定義,它為行為或反應產生了確定的規則。有了這樣的倫理理論概念,他們就不得不得出這樣的結論:審美無法滿足一般價值理論唯一可接受的模型。
這種倫理理論的概念其實並不比 Aristotle 更 Kant,而是在功利主義和直覺主義的英國傳統中,肯定在對審美理論的攻擊中發揮了作用,但並不是全部。這時期的另外兩種偏見也必定影響了反理論家。首先,意義的驗證主義理論認為,一個術語的意義取決於其應用於經驗對象的規則的存在,這必定使他們對美這樣的普遍概念產生了懷疑;因為如果這樣一個一般概念不能直接為其自身的應用產生確定的規則,那麼它可能開始看起來好像根本不存在審美的一般概念。如果審美評估的更具體的概念,例如精緻和矮胖,不能與任何驗證其應用的程序聯繫起來,那就更糟了。其次,科學解釋和預測的實證主義方程一定引發了這樣的懷疑:即使存在一個關於美的一般概念,也可能存在任何關於它的資訊豐富的理論;顯然,沒有任何對我們的審美欣賞的擬議解釋足以產生對我們的審美偏好的任何特定預測。總而言之,在實證主義全盛時期,無論是邏輯的還是普通的、明示的還是默示的,美學家們要接受第一個命題、意義與驗證規則的等式、解釋與規則的等式,都絕非易事。只有當實證主義的這兩個教條開始放鬆時,提供一個普遍的美理論才可能再次顯得受人尊敬。
Mary Mothersill 是否會不同意她對反理論的診斷的如此延伸。但消除這些實證主義的限制可能會為美理論留下比 Mary Mothersill 對這個概念的分析更多的空間。她的敘述的簡要概述可能會幫助我們了解哪裏需要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