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奶茶王」之稱, 工聯會背景的葉達生在社交網站發佈投票站內的投票過程和投票取向。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任何人於投票日在並無准許的情況下,在任何投票站內拍影片、拍照、錄音或錄影,即屬犯罪,可處最高罰款5,000港幣及監禁6個月。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51553646188580&id=103874037623208
#HKmeme頭條新聞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任何人於投票日在並無准許的情況下,在任何投票站內拍影片、拍照、錄音或錄影,即屬犯罪,可處最高罰款5,000港幣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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