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的分配还可能采取更为微妙的形式。阿吉恩和梯若尔(Aghion and Tirole 1997)在不完全契约理论框架下讨论了组织内部的正式权威(formal authority)和实质权威(real authority)。正式权威指基于组织正式地位的权威,而实质权威则指占有信息之上所实际拥有的权威。正如作者所指出的,委托方考虑到时间和工作量的代价,可能会有策略地将一些实质权威下放给管理方,即在契约明确的规定之外(或在传统权力分配常规之外),拥有实质权威的一方有着对资产(或各类活动)事实上的控制权。组织研究文献很早就注意到了正式权威和非正式权威之间的区别(Blau 1963,Crozier 1964,Homans 1950)。长期以来,这些概念只是被用于描述组织内部现象。但它们在控制权分配的理论讨论中具有分析力度,帮助我们把握组织内各层次间的关系与边界。区分正式权威和实质权威的一个意义在于,即使在正式权威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形下,一个领域的实际控制权也可能会以非正式形式转移到管理方手中,治理模式也随之经历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