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掠奪論」的批判
上述概述並沒有公正地描述這本書,該書包含了大量的敘述,插圖豐富,文筆生動。 例如,關於搜捕非法移民的部分以法國前移民和國家身份部長 Eric Besson 的聲明結束:“我原則上討厭搜捕。” 但 Eric Besson 發表這項聲明並非針對他作為部長負責的搜捕行動,而是針對法國總統之子 Jean Sarkozy 在被提名領導一家大型城市重建機構後對他的襲擊。這足以讓我們了解這部作品所涵蓋的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主題,這些主題跨越了幾個世紀和幾個大洲,以及大量的歷史、圖像、文學和哲學來源。 它在短短 250 頁的內容中涵蓋了奴隸制、排斥害群之馬、司法驅逐、對印第安人和黑人的攻擊、對窮人的監禁、暴動襲擊以及對猶太人和外國人的迫害。
儘管 Chamayou 指出,搜捕的類型因案件而異,但在如此多不同的歷史背景下廣泛使用該術語在我看來是一個缺陷。特別是,有兩種不同觀念的混淆:第一,搜捕是權力技術中的一種;第二,它是政治和經濟統治的原始且仍然基本的形式。值得區分三種類型的情況:搜捕是行使權力的核心方式的情況,如 Nimrod 的故事; 那些追捕是統治的「先決條件」的國家,因為它解釋了權力的起源,並且針對的是那些想要擺脫權力的人,就像奴隸制一樣;最後,搜捕是國家用來控制邊緣分子(窮人、罪犯、外國人等)的一種警察方法。 因此,搜捕可以是主權的永久基礎,是為了應對抵抗而復活的征服的歷史根源,也可以是權力的「碎片形式」。在當代背景下,這個概念的使用讓人覺得模稜兩可:有時它指的是某些形式的權力,特別是警察權力,而有時整個資本主義經濟被描述為一種掠奪形式。在後一種情況下,這個想法與剝削的想法沒有太大不同,但它很少考慮多種形式的統治(象徵性的、意識形態的、學術的、收入的等等)。每一項都意味著某種權力差異,但沒有一項涉及直接奪取隱含在追捕理念中的個人肉體。
儘管這部作品的廣泛地理和時間範圍迫使作者在很少的頁數中處理重大的歷史問題,但這確實使他能夠在歷史分析的同時發展哲學批判。這種批評審視了「獵物理論 theories of prey」以及那些抵抗「獵人」力量的人所面臨的障礙。例如,關於對印第安人的迫害,Chamayou 指出了 “訴諸人道主義的基本準則,以呼籲對已經墮落的人性的人民進行軍事征服” 所涉及的 “術語上的矛盾 contradiction in terms” ( p 37 )。 同樣,作者指出了當代國家對普遍人權的承認與選擇性地授予這種權利之間存在的緊張關係:“因為人權與公民權利、公民權利與具有一定國籍的人的權利在實務上是一致的”( p 136 )。最重要的是,他譴責了在理解獵人和被獵物之間關係時的以下核心「詭辯」:“奴隸是否被認為對自己的解放負有責任(從這個任務是由他們來執行的意義上來說)並不意味著他們對自己的壓迫負責(從他們邀請壓迫的意義上來說)”( p 52 )。在本書的其餘部分中,題為 “The Dialectic of the Hunter and the Hunted” 的章節中,每一章都專門討論一種不同類型的追捕,作者表明,Hegel 式的主人與奴隸的辯證法並不適用。在只有兩方之一必須在自由和死亡之間做出選擇的情況下:“出發點不是兩種立場可互換的平等意識的面對面對抗。 奴隸主的統治並非來自公開的鬥爭,而是來自一種從一開始就不對稱的獵捕關係”( p 58 )。 這就是為什麼征服和死亡之間的選擇是 “主人造成的實際困境”( p 60 ),更重要的是因為 “在狩獵中,主人很少直接面對他的獵物”。 因此,大師的意識不是一種面對死亡的意識,而是一種 “而是一個有能力將他人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而不必冒自己生命危險的人” 的意識( p 67 )。
因此,這本書構成了一種哲學練習,它揭示了宗教、種族、法律和經濟複雜性背後的相同機制,用於承認原則的普遍性,這些原則應該禁止將人轉變為獵物,但在某有些情況下可以作為搜捕的理由。 它揭露了搜捕的悖論,其合法性基於這樣一種觀念:有些人還沒有準備好自治,他們要為自己的劣等處境負責,他們犯下明顯不人道的行為—— 簡而言之,出於某種原因,他們不完全是人類。 每一章都從一個追捕的歷史實例開始,探討其形式和理由,然後指出其中的矛盾。這種結構邀請我們把這本書當作一本應用政治哲學的著作來閱讀,它向我們展示了一段很少完全消失的過去:今天和過去一樣,因為不可能要消除貧困,就必須讓窮人隱形。「人間掠奪」的所有理由都為我們擺好了,作者呼籲 “對人類之間的掠奪關係及其政治史的研究集中提出了保護問題。 如果取消法律保護會產生獵物,那麼相較之下,它也為我們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讓我們了解普世政治共同體的使命及其目的:提供集體保護,防止人類間的掠奪關係”( p 154 )。因此,過去那些試圖抵抗掠奪的人所面臨的困難就轉化為今天的政治問題。我們可以如何給予被統治者自主權而不讓他們對自己的處境負責?被統治者怎樣才能不再成為獵物而不反過來成為獵人呢?我們怎樣才能避免被統治者的分裂,我們怎樣才能防止受保護的公民成為掠奪者襲擊脆弱的外國人?
上述概述並沒有公正地描述這本書,該書包含了大量的敘述,插圖豐富,文筆生動。 例如,關於搜捕非法移民的部分以法國前移民和國家身份部長 Eric Besson 的聲明結束:“我原則上討厭搜捕。” 但 Eric Besson 發表這項聲明並非針對他作為部長負責的搜捕行動,而是針對法國總統之子 Jean Sarkozy 在被提名領導一家大型城市重建機構後對他的襲擊。這足以讓我們了解這部作品所涵蓋的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主題,這些主題跨越了幾個世紀和幾個大洲,以及大量的歷史、圖像、文學和哲學來源。 它在短短 250 頁的內容中涵蓋了奴隸制、排斥害群之馬、司法驅逐、對印第安人和黑人的攻擊、對窮人的監禁、暴動襲擊以及對猶太人和外國人的迫害。
儘管 Chamayou 指出,搜捕的類型因案件而異,但在如此多不同的歷史背景下廣泛使用該術語在我看來是一個缺陷。特別是,有兩種不同觀念的混淆:第一,搜捕是權力技術中的一種;第二,它是政治和經濟統治的原始且仍然基本的形式。值得區分三種類型的情況:搜捕是行使權力的核心方式的情況,如 Nimrod 的故事; 那些追捕是統治的「先決條件」的國家,因為它解釋了權力的起源,並且針對的是那些想要擺脫權力的人,就像奴隸制一樣;最後,搜捕是國家用來控制邊緣分子(窮人、罪犯、外國人等)的一種警察方法。 因此,搜捕可以是主權的永久基礎,是為了應對抵抗而復活的征服的歷史根源,也可以是權力的「碎片形式」。在當代背景下,這個概念的使用讓人覺得模稜兩可:有時它指的是某些形式的權力,特別是警察權力,而有時整個資本主義經濟被描述為一種掠奪形式。在後一種情況下,這個想法與剝削的想法沒有太大不同,但它很少考慮多種形式的統治(象徵性的、意識形態的、學術的、收入的等等)。每一項都意味著某種權力差異,但沒有一項涉及直接奪取隱含在追捕理念中的個人肉體。
儘管這部作品的廣泛地理和時間範圍迫使作者在很少的頁數中處理重大的歷史問題,但這確實使他能夠在歷史分析的同時發展哲學批判。這種批評審視了「獵物理論 theories of prey」以及那些抵抗「獵人」力量的人所面臨的障礙。例如,關於對印第安人的迫害,Chamayou 指出了 “訴諸人道主義的基本準則,以呼籲對已經墮落的人性的人民進行軍事征服” 所涉及的 “術語上的矛盾 contradiction in terms” ( p 37 )。 同樣,作者指出了當代國家對普遍人權的承認與選擇性地授予這種權利之間存在的緊張關係:“因為人權與公民權利、公民權利與具有一定國籍的人的權利在實務上是一致的”( p 136 )。最重要的是,他譴責了在理解獵人和被獵物之間關係時的以下核心「詭辯」:“奴隸是否被認為對自己的解放負有責任(從這個任務是由他們來執行的意義上來說)並不意味著他們對自己的壓迫負責(從他們邀請壓迫的意義上來說)”( p 52 )。在本書的其餘部分中,題為 “The Dialectic of the Hunter and the Hunted” 的章節中,每一章都專門討論一種不同類型的追捕,作者表明,Hegel 式的主人與奴隸的辯證法並不適用。在只有兩方之一必須在自由和死亡之間做出選擇的情況下:“出發點不是兩種立場可互換的平等意識的面對面對抗。 奴隸主的統治並非來自公開的鬥爭,而是來自一種從一開始就不對稱的獵捕關係”( p 58 )。 這就是為什麼征服和死亡之間的選擇是 “主人造成的實際困境”( p 60 ),更重要的是因為 “在狩獵中,主人很少直接面對他的獵物”。 因此,大師的意識不是一種面對死亡的意識,而是一種 “而是一個有能力將他人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而不必冒自己生命危險的人” 的意識( p 67 )。
因此,這本書構成了一種哲學練習,它揭示了宗教、種族、法律和經濟複雜性背後的相同機制,用於承認原則的普遍性,這些原則應該禁止將人轉變為獵物,但在某有些情況下可以作為搜捕的理由。 它揭露了搜捕的悖論,其合法性基於這樣一種觀念:有些人還沒有準備好自治,他們要為自己的劣等處境負責,他們犯下明顯不人道的行為—— 簡而言之,出於某種原因,他們不完全是人類。 每一章都從一個追捕的歷史實例開始,探討其形式和理由,然後指出其中的矛盾。這種結構邀請我們把這本書當作一本應用政治哲學的著作來閱讀,它向我們展示了一段很少完全消失的過去:今天和過去一樣,因為不可能要消除貧困,就必須讓窮人隱形。「人間掠奪」的所有理由都為我們擺好了,作者呼籲 “對人類之間的掠奪關係及其政治史的研究集中提出了保護問題。 如果取消法律保護會產生獵物,那麼相較之下,它也為我們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讓我們了解普世政治共同體的使命及其目的:提供集體保護,防止人類間的掠奪關係”( p 154 )。因此,過去那些試圖抵抗掠奪的人所面臨的困難就轉化為今天的政治問題。我們可以如何給予被統治者自主權而不讓他們對自己的處境負責?被統治者怎樣才能不再成為獵物而不反過來成為獵人呢?我們怎樣才能避免被統治者的分裂,我們怎樣才能防止受保護的公民成為掠奪者襲擊脆弱的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