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複雜的情況是通過涉及虛構比較的句子來呈現的,例如
(2)Anna Karenina 比 Madame Bovary 更聰明 /
(2)顯然不忠實於 Sherlock Holme 故事,因為沒有一部 Sherlock Holme 作品中 Anna Karenina 和 Madame Bovary 都出現過。
非實在論最初由 Sainsbury 提出的一種選擇是將(2)視為前綴 “聚集故事因素”,該因素適用於相關故事的總內容
(2*) 根據(Anna Karenina 和 Madame Bovary [以聚集方式]),Anna Karenina 比 Madame Bovary 更聰明
以聚集故事因素為前綴,該句子可以被視為在集體方式上忠於文本。然而, Sainsbury 最喜歡的方法似乎是 “預設相對真理 presupposition-relative truth” 方法 ( p 125 & p 146 ),根據這種方法,在說出 (2) 時,我們真正斷言了在預設下的比較,即存在諸如 Anna Karenina 和 Madame Bovary,其中一個比另一個更聰明。預設框架還可以擴展到解釋那些似乎給非實在論帶來大麻煩的句子,例如
(3) Sherlock Holme 比任何其他偵探都聰明
正如 Sainsbury 正確指出的那樣,Sherlock Holme 真實存在的預設在這裏是不夠的,因為那時Sherlock Holme 將比他自己更偉大,這是沒有意義的。相反,在這裏似乎預設的是存在虛構的對象和真實的人,而 Sherlock Holme —— 作為一個純粹的虛構人物 ——比任何真正的偵探都更偉大(參見 p 147 )。
雖然在這裏的預設在真實的人和虛構的人物上發生了變化,但 Sainsbury 認為這並不會使這種觀點成為實在論的觀點,因為根據實在論的觀點 (3) 是正確的,而對於非實在論來說,它顯然是錯誤的,儘管它是正確的假設 Sherlock Holme 只是一個虛構的人物,非實在論認為這是錯誤的。
但預設如何能夠如此輕易地轉變?如何在各種預設之間轉變的現象值得進一步研究(參見 p 147 );其次,預設框架有助於僅獲得某些出現虛構名稱的陳述的直觀真值。
讓我回到一個對於非實在論來說更簡單的例子,
(1) Sherlock Holmes 抽煙斗
R. M. Sainsbury 的提議顯然是錯誤的,儘管在存在 Sherlock Holmes 這樣的人的(假的)預設下它是正確的。
現在考慮:
(4) Sherlock Holmes 抽雪茄
直覺上這顯然是錯誤的,而且比(1)更強烈。 事實上,我們直觀地說(1)和(4)有不同的真值。然而,按照 Sainsbury 的說法,關於 “Sherlock Holmes” 的所指對象的任何內容都無法幫助我們解釋這種差異,因為不存在這樣的所指對象;這裏使用的預設概念也沒有任何幫助,因為兩個句子中的預設應該是相同的,即 Sherlock Holmes 作為一個真實的人存在。但是,是甚麼讓我們直觀地接受(1)的真,儘管相對於 Sherlock Holmes 作為一個真人存在的前提,而不是(4)的真呢? 也許我們可以用保真度來解釋它,因為我們預設存在的人抽的是煙斗而不是雪茄,這忠實於 Sherlock Holmes 故事—— 但是,預設框架在這不是變得多餘了嗎?
R. M. Sainsbury 的非實在論提議為思考和談論小說的方式提供了有趣的見解,而無需訴諸形上學實在論理論的 “外來實體 exotic entities”;儘管如此,在缺乏對所有包含虛構名稱的句子的普遍和統一解釋的情況下,應該重新闡述各種主張,這是實在論立場普遍提出的擔憂。
總而言之,“Fiction and Fictionalism” 以準確、簡潔、清晰的方式批判性地論述了實在論對虛構實體的主要觀點,從而涵蓋了廣泛的虛構文學。此外,它提出了一種有趣且原創的方法來處理虛構話語提出的傳統難題,然而,沒有對實在論理論需要假設的 “外來實體” 做出真正的本體論承諾,這可能被證明對虛構主義項目有幫助。
(2)Anna Karenina 比 Madame Bovary 更聰明 /
(2)顯然不忠實於 Sherlock Holme 故事,因為沒有一部 Sherlock Holme 作品中 Anna Karenina 和 Madame Bovary 都出現過。
非實在論最初由 Sainsbury 提出的一種選擇是將(2)視為前綴 “聚集故事因素”,該因素適用於相關故事的總內容
(2*) 根據(Anna Karenina 和 Madame Bovary [以聚集方式]),Anna Karenina 比 Madame Bovary 更聰明
以聚集故事因素為前綴,該句子可以被視為在集體方式上忠於文本。然而, Sainsbury 最喜歡的方法似乎是 “預設相對真理 presupposition-relative truth” 方法 ( p 125 & p 146 ),根據這種方法,在說出 (2) 時,我們真正斷言了在預設下的比較,即存在諸如 Anna Karenina 和 Madame Bovary,其中一個比另一個更聰明。預設框架還可以擴展到解釋那些似乎給非實在論帶來大麻煩的句子,例如
(3) Sherlock Holme 比任何其他偵探都聰明
正如 Sainsbury 正確指出的那樣,Sherlock Holme 真實存在的預設在這裏是不夠的,因為那時Sherlock Holme 將比他自己更偉大,這是沒有意義的。相反,在這裏似乎預設的是存在虛構的對象和真實的人,而 Sherlock Holme —— 作為一個純粹的虛構人物 ——比任何真正的偵探都更偉大(參見 p 147 )。
雖然在這裏的預設在真實的人和虛構的人物上發生了變化,但 Sainsbury 認為這並不會使這種觀點成為實在論的觀點,因為根據實在論的觀點 (3) 是正確的,而對於非實在論來說,它顯然是錯誤的,儘管它是正確的假設 Sherlock Holme 只是一個虛構的人物,非實在論認為這是錯誤的。
但預設如何能夠如此輕易地轉變?如何在各種預設之間轉變的現象值得進一步研究(參見 p 147 );其次,預設框架有助於僅獲得某些出現虛構名稱的陳述的直觀真值。
讓我回到一個對於非實在論來說更簡單的例子,
(1) Sherlock Holmes 抽煙斗
R. M. Sainsbury 的提議顯然是錯誤的,儘管在存在 Sherlock Holmes 這樣的人的(假的)預設下它是正確的。
現在考慮:
(4) Sherlock Holmes 抽雪茄
直覺上這顯然是錯誤的,而且比(1)更強烈。 事實上,我們直觀地說(1)和(4)有不同的真值。然而,按照 Sainsbury 的說法,關於 “Sherlock Holmes” 的所指對象的任何內容都無法幫助我們解釋這種差異,因為不存在這樣的所指對象;這裏使用的預設概念也沒有任何幫助,因為兩個句子中的預設應該是相同的,即 Sherlock Holmes 作為一個真實的人存在。但是,是甚麼讓我們直觀地接受(1)的真,儘管相對於 Sherlock Holmes 作為一個真人存在的前提,而不是(4)的真呢? 也許我們可以用保真度來解釋它,因為我們預設存在的人抽的是煙斗而不是雪茄,這忠實於 Sherlock Holmes 故事—— 但是,預設框架在這不是變得多餘了嗎?
R. M. Sainsbury 的非實在論提議為思考和談論小說的方式提供了有趣的見解,而無需訴諸形上學實在論理論的 “外來實體 exotic entities”;儘管如此,在缺乏對所有包含虛構名稱的句子的普遍和統一解釋的情況下,應該重新闡述各種主張,這是實在論立場普遍提出的擔憂。
總而言之,“Fiction and Fictionalism” 以準確、簡潔、清晰的方式批判性地論述了實在論對虛構實體的主要觀點,從而涵蓋了廣泛的虛構文學。此外,它提出了一種有趣且原創的方法來處理虛構話語提出的傳統難題,然而,沒有對實在論理論需要假設的 “外來實體” 做出真正的本體論承諾,這可能被證明對虛構主義項目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