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国人的礼物交换是嵌入于一个人类学家称为“人格之文化建构”的过程当中的:个人要通过礼物交换实践学会如何去和不同类型的人打交道。礼物交换不仅明确了社会所认可的人的界限(Vogel 1965;L.Yang 1957),而且有助于创造那种“地方道德世界中社会来往(transactions)的主体际媒介”(Kleinman and Kleinman 1991:277)的个体经验。显然,通过研究礼物交换一个人将会开始理解中国文化的核心特点。此外,中国的礼物交换具有使它不同于其他社会中的类似实践之特色,例如,在中国,某些礼物是由社会地位低的人们送给地位高的人们的,而送礼者总是低人一头。这一结果违背了来自经典人类学文献的一般规则,即送礼者总是比受礼者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