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政治学说,在这里只有两项与我们有关,其一是社会平等,其二是国家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因为当这些理论似乎濒于政治上破产的命运时,拿破仑"波拿巴却充当了这些理论的剩余遗产承受人。按照卢梭的说法,社会和政府都起源于某种社会契约,按照这种契约,社会的全体成员享有平等权利。即使这种契约的精神在豪华生活的乌烟瘴气中消近了,那也不怕。因为那不过是对文明社会的破坏,而在那种情况下,社会成员就有权立即回复原始时代的理想。如果政治体的存在受到危害,则可以动用暴力:“谁拒不服从公意,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也就正好意味着,人们要迫使他自由”。卢梭关于公意的不可分割性的学说,也同样是貌似有理而又危险的。他把一切公共的力量都归之于来自他所说的社会契约;他认为不难证明以下这一点:掌握在全体公民手中的主权权力,应当是不可腐蚀的、不可转让的、不可代行的,不可分割的,不可摧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