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是一片疮痍的废墟也还是尽力坚守住吧。这不仅仅是公民个人隐私权被侵犯,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微博除了社交功能外,也是简中互联网最后一个具有监督和求助功能的有影响力的平台。请大家为了彼此,别轻易离开和放弃,在没开始施行前,竭尽全力地抵制。即使没有结果,作为公民,至少也应该指出来,他们正在试图对我们做违法的事。
(图一)民法典在第四编人格权中设专章规定了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其中第1032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图二)根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图三图四)根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的网络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网络运营者不仅不得泄露个人信息,还有责任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滥用、篡改和丢失。
在前台发布个人信息是违法的,如果真出来类似规定,希望有律师团队提起相应诉讼。 source
#你法我笑 #前台实名
(图一)民法典在第四编人格权中设专章规定了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其中第1032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图二)根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图三图四)根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的网络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网络运营者不仅不得泄露个人信息,还有责任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滥用、篡改和丢失。
在前台发布个人信息是违法的,如果真出来类似规定,希望有律师团队提起相应诉讼。 source
#你法我笑 #前台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