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及其逻辑
我们希望探讨的第二种组织形式是国内外情报,这与监视技术和传播渠道等权力制品相对应。国内外情报的历史根源就像军队一样古老。诸如埃及、巴比伦、亚述以及最显著的波斯这种中东及其附近的早期帝国,它们的政治权力基于情报机构(intelligence services);尤其是战地间谍、秘密通讯员和部署在被侵略省份的集中控制的间谍网络。 在其关于秘密行动历史的著作中,历史学者沃尔夫冈·克里格(Wolfgang Krieger)表示,他们的工作自古以来基本保持不变: 获取关于对手(也包括伙伴和盟友)的信息;秘密地影响外国力量及其人民(关键词是虚假新闻);保护自己的权力机构不受秘密情报人员的袭击;以及渗透进敌人的情报机构,即从事反间谍活动。
就像政治科学家亨利·H.兰塞姆(Harry H. Ransom)指出的那样,这些任务及其功能与权力战略的相关性是显而易见的:“掌控秘密信息为政治权力提供了杠杆。” 任何控制着强大情报机构的人都享有独家权限,能够接触到关于国内外敌人的强有力的(政治、经济、军事,甚至个人)信息,所以,相对于那些不了解情况的人而言,他们享有战略优势。与此同时,由于秘密行动的隐蔽性,他们拥有了一种“比警察和军队还隐秘”的权力手段。 但是,就像组织化行动权力一样,情报机构的使用也造成了类似的困境:“情报机构既是民族国家的资源,同时也是其职责。他们为社会及其公民的安全提供了基本服务,但总是会变成庞大、难以改变的秘密国家官僚机构。” 由于“保密性”,降低透明度和抵御外部影响是情报机构的日常事务,因此如何控制并监视这些机构成为一个特殊的问题。
许多民主宪政国家为此成立了特别监督和制裁机制。这包括情报监察员,他们将民事立法及司法机构与情报机构连接起来,负责监测政府决策是否得到充分执行;还包括拥有特殊权力的国会机构,例如德国联邦议会监督委员会(PKGr)或美国众议院情报常设委员会(HPSCI)。
极权主义和专制主义体制往往选择不同的路径,用情报制衡制度来描述最为贴切。这涉及建立相互竞争、制约的平行结构。例如,在萨达姆·侯赛因(Saddam Hussein)执政时期,伊拉克有多个情报机构和秘密警察部队,他们争夺统治者的偏爱,试图诋毁对方;这与在今天的叙利亚或巴勒斯坦自治领土内发生的情形类似。
当然,两种管控方式都有其代价。建立平行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相互监视且互不信任的氛围是没有效率的;这削弱了机构本身。建立民事政治执行机构、(至少选择性地)增加透明度则有可能导致安全漏洞,增加“泄露”的风险。就权力工具而言,最主要的担忧在于要小心这些冲突目标不断带来的挑战。考虑到许多可能与权衡过程相关的战略变量,似乎不存在一个通用的解决方案。
另一个挑战引用自兰塞姆,他在其充满趣味且“充满智慧”的《了解秘密情报》(Being Intelligent about Secret Intelligence )一文中谈论了冷战后期:“情报系统倾向于汇报他们认为领导人希望听到的东西。” 除了数十年作为美国安全专家所积累的经验外,作者没有为这一具有挑衅意味的论断提供任何实际证据。但是,西方情报机构显然没能预测到20世纪80年代的东欧集团解体,这至少可以作为一个轶事证据。无论如何,该风险强调了一种特殊的领导权知识的重要性,我们在第二章第五节第二部分中已经讨论过了,那就是元专长。有效使用情报权力工具要求拥有选拔和指挥人员的能力,这些人员不仅要忠诚、真诚,还要敢于对已有政治表述提出批判性质疑和挑战,例如,在冷战中,两个稳定的意识形态阵营之间的不断斗争。
我们希望探讨的第二种组织形式是国内外情报,这与监视技术和传播渠道等权力制品相对应。国内外情报的历史根源就像军队一样古老。诸如埃及、巴比伦、亚述以及最显著的波斯这种中东及其附近的早期帝国,它们的政治权力基于情报机构(intelligence services);尤其是战地间谍、秘密通讯员和部署在被侵略省份的集中控制的间谍网络。 在其关于秘密行动历史的著作中,历史学者沃尔夫冈·克里格(Wolfgang Krieger)表示,他们的工作自古以来基本保持不变: 获取关于对手(也包括伙伴和盟友)的信息;秘密地影响外国力量及其人民(关键词是虚假新闻);保护自己的权力机构不受秘密情报人员的袭击;以及渗透进敌人的情报机构,即从事反间谍活动。
就像政治科学家亨利·H.兰塞姆(Harry H. Ransom)指出的那样,这些任务及其功能与权力战略的相关性是显而易见的:“掌控秘密信息为政治权力提供了杠杆。” 任何控制着强大情报机构的人都享有独家权限,能够接触到关于国内外敌人的强有力的(政治、经济、军事,甚至个人)信息,所以,相对于那些不了解情况的人而言,他们享有战略优势。与此同时,由于秘密行动的隐蔽性,他们拥有了一种“比警察和军队还隐秘”的权力手段。 但是,就像组织化行动权力一样,情报机构的使用也造成了类似的困境:“情报机构既是民族国家的资源,同时也是其职责。他们为社会及其公民的安全提供了基本服务,但总是会变成庞大、难以改变的秘密国家官僚机构。” 由于“保密性”,降低透明度和抵御外部影响是情报机构的日常事务,因此如何控制并监视这些机构成为一个特殊的问题。
许多民主宪政国家为此成立了特别监督和制裁机制。这包括情报监察员,他们将民事立法及司法机构与情报机构连接起来,负责监测政府决策是否得到充分执行;还包括拥有特殊权力的国会机构,例如德国联邦议会监督委员会(PKGr)或美国众议院情报常设委员会(HPSCI)。
极权主义和专制主义体制往往选择不同的路径,用情报制衡制度来描述最为贴切。这涉及建立相互竞争、制约的平行结构。例如,在萨达姆·侯赛因(Saddam Hussein)执政时期,伊拉克有多个情报机构和秘密警察部队,他们争夺统治者的偏爱,试图诋毁对方;这与在今天的叙利亚或巴勒斯坦自治领土内发生的情形类似。
当然,两种管控方式都有其代价。建立平行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相互监视且互不信任的氛围是没有效率的;这削弱了机构本身。建立民事政治执行机构、(至少选择性地)增加透明度则有可能导致安全漏洞,增加“泄露”的风险。就权力工具而言,最主要的担忧在于要小心这些冲突目标不断带来的挑战。考虑到许多可能与权衡过程相关的战略变量,似乎不存在一个通用的解决方案。
另一个挑战引用自兰塞姆,他在其充满趣味且“充满智慧”的《了解秘密情报》(Being Intelligent about Secret Intelligence )一文中谈论了冷战后期:“情报系统倾向于汇报他们认为领导人希望听到的东西。” 除了数十年作为美国安全专家所积累的经验外,作者没有为这一具有挑衅意味的论断提供任何实际证据。但是,西方情报机构显然没能预测到20世纪80年代的东欧集团解体,这至少可以作为一个轶事证据。无论如何,该风险强调了一种特殊的领导权知识的重要性,我们在第二章第五节第二部分中已经讨论过了,那就是元专长。有效使用情报权力工具要求拥有选拔和指挥人员的能力,这些人员不仅要忠诚、真诚,还要敢于对已有政治表述提出批判性质疑和挑战,例如,在冷战中,两个稳定的意识形态阵营之间的不断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