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 的 “Critique of the Power of Judgement (Critique of Judgment),CJ” 長期以來一直是 Kant 學者解釋性爭論的中心。Kant 的第三部批判的第一部分致力於美學,第二部分側重於目的論,傳統上給 Kant 的解釋者提出了一個難題:即如何調和這兩部分,以及在哪裏找到整個項目的潛在統一性。這種看似缺乏統一性常常導致 Kant 學者有選擇地參與第三批判。Kant 的美學和 Kant 對目的論的反思經常引起不同的、某種程度上,只有少數例外了解更多的學術界的關注。
Hannah Ginsborg 就是這樣的例外之一。在過去的二十年裏,Ginsborg 對 Kant 的 “CJ” 進行了複雜的解釋,在對 Kant 的計劃進行徹底的規範解讀的情況下,將美學、認知和目的論結合在一起。這本書 “The Normativity of Nature: Essays on Kant’s Critique of Judgement” 收集了 Ginsborg 在二十五年內撰寫的十四篇文章。本書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美學 Aesthetics(五篇)、第二部認知 Cognition(四篇) 、第三部分目的論Teleology(五篇) 。接下來看看 Ginsborg 解釋立場的兩個突出且具代表性的面向。
第一部分的五篇文章解決了困擾 Kant 美學的核心困境:即,我們的美學判斷如何可能 “要求普遍同意 claim to universal assent” ( p 146 ),同時又是主觀的。換句話說,美學判斷如何可能具有普遍有效性,因為它們是基於主觀的愉悅感(例如,當我做出判斷時我自己的愉悅感:“黄昏的日落景色很美” )。Hannah Ginsborg 考慮並拒絕了一些與此相關的著名觀點(從 Karl Ameriks 到 Paul Guyer 等),這些觀點以不同的方式為這個核心困境提供了可能的答案。Ginsborg 方法的關鍵是拒絕對美學判斷的任何客觀看法,即將審美判斷解讀為基於的誘惑,可以說,對美麗的對象如何引發我們普遍共享的美學反應的 “傾向主義/性格主義 dispositionalist” 解讀 ( p 217 )。她也拒絕 Paul Guyer 頗具影響力的 ‘兩幕觀點 two-acts’ ,即美學反應和美學判斷是兩個獨立且截然不同的時刻(Paul Guyer,“Kant and the Claims of Taste (1997)” )。
相反,Hannah Ginsborg 認為,如果我們將品味判斷視為類似於要求普遍同意的認知判斷,那麼 Kant 美學中的核心困境就可以解決。在 Ginsborg 看來,這兩種判斷之間的主要差異如下。認知判斷的普遍有效性是基於每個人共享相同的經驗概念,時空被納入其中,以便我們共同以特定的方式判斷一個物體(例如,當我判斷 “這塊石頭很重” 時) 。相較之下,美感判斷所表現出的普遍有效性並不是基於任何類似的將時空納入特定經驗概念的活動。相反,美感判斷體現了一種基於想像和理解能力自由發揮的 “典範必然性 exemplary necessity” ( “每個人都同意一項判決的必要性,該判決被視為無法陳述的普遍規則的一個例子 [表明]” ( “CJ” ,§18, 5:237))。在美感判斷中,想像發揮著 “理解的特質” 的合法性,但同時又是 “自由” 或 “沒有規律” 的( “CJ” ,分析第一部分的第一條評論, 5: 240–1( p 54 )。
Hannah Ginsborg 就是這樣的例外之一。在過去的二十年裏,Ginsborg 對 Kant 的 “CJ” 進行了複雜的解釋,在對 Kant 的計劃進行徹底的規範解讀的情況下,將美學、認知和目的論結合在一起。這本書 “The Normativity of Nature: Essays on Kant’s Critique of Judgement” 收集了 Ginsborg 在二十五年內撰寫的十四篇文章。本書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美學 Aesthetics(五篇)、第二部認知 Cognition(四篇) 、第三部分目的論Teleology(五篇) 。接下來看看 Ginsborg 解釋立場的兩個突出且具代表性的面向。
第一部分的五篇文章解決了困擾 Kant 美學的核心困境:即,我們的美學判斷如何可能 “要求普遍同意 claim to universal assent” ( p 146 ),同時又是主觀的。換句話說,美學判斷如何可能具有普遍有效性,因為它們是基於主觀的愉悅感(例如,當我做出判斷時我自己的愉悅感:“黄昏的日落景色很美” )。Hannah Ginsborg 考慮並拒絕了一些與此相關的著名觀點(從 Karl Ameriks 到 Paul Guyer 等),這些觀點以不同的方式為這個核心困境提供了可能的答案。Ginsborg 方法的關鍵是拒絕對美學判斷的任何客觀看法,即將審美判斷解讀為基於的誘惑,可以說,對美麗的對象如何引發我們普遍共享的美學反應的 “傾向主義/性格主義 dispositionalist” 解讀 ( p 217 )。她也拒絕 Paul Guyer 頗具影響力的 ‘兩幕觀點 two-acts’ ,即美學反應和美學判斷是兩個獨立且截然不同的時刻(Paul Guyer,“Kant and the Claims of Taste (1997)” )。
相反,Hannah Ginsborg 認為,如果我們將品味判斷視為類似於要求普遍同意的認知判斷,那麼 Kant 美學中的核心困境就可以解決。在 Ginsborg 看來,這兩種判斷之間的主要差異如下。認知判斷的普遍有效性是基於每個人共享相同的經驗概念,時空被納入其中,以便我們共同以特定的方式判斷一個物體(例如,當我判斷 “這塊石頭很重” 時) 。相較之下,美感判斷所表現出的普遍有效性並不是基於任何類似的將時空納入特定經驗概念的活動。相反,美感判斷體現了一種基於想像和理解能力自由發揮的 “典範必然性 exemplary necessity” ( “每個人都同意一項判決的必要性,該判決被視為無法陳述的普遍規則的一個例子 [表明]” ( “CJ” ,§18, 5:237))。在美感判斷中,想像發揮著 “理解的特質” 的合法性,但同時又是 “自由” 或 “沒有規律” 的( “CJ” ,分析第一部分的第一條評論, 5: 240–1( p 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