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章「Death, the Impossible」中,Rafael Winkler 追求三個相互交叉的目標。首先, Winkler 接受 Heidegger 的主張,即預期自己的死亡可以在生命的極限處啟動一種最大限度的單一化( p 11 ),Winkler 辯稱,死亡迫在眉睫的體驗是如此令人震驚和永遠難以捉摸,它必然會消解此在 Dasein 中的 “每一種統一性和同一性”,但不會因此而取消它的體驗( p 7 )。
根據 Rafael Winkler 的說法,Heidegger 其實在他的演講 “What is Metaphysics?” 當中認為,在焦慮中,我們不僅失去了對世界的控制,因為它從我們身邊溜走,而且我們也失去了 “我”。他引用了 Heidegger 對焦慮的離奇經歷的總結:
“焦慮讓我們懸而未決,因為它導致生命作為一個整體消失。這意味著我們自己──我們存在中的人類──在眾生之中逐漸遠離了我們自己。因此,歸根究底並不是「你」或「我」感到不自在;而是「你」或「我」感到不自在。相反,對於某些 “人” 來說就是這樣。在這種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抓住的盤旋體驗中,純粹的此在 Dasein 仍然存在。”( p 15 ) ( Martin Heidegger,David Farrell Krell, “Basic Writings(2008)” p 101 )
正如 Rafael Winkler 指出的那樣,這與 Heidegger 在 “Being and Time” 中的描述不同。但這真的意味著,正如 Winkler 所說的,Heidegger 在這裏提出 “我消失了 the I vanishes” 嗎 ( p 15 )?畢竟,經歷焦慮的人類的此在 Dasein 仍然完好無損,而此在 Dasein 是由危險和自我關懷所決定的,即使這種我性常常不是很明顯或突出,甚至可能被削弱。
其次,儘管 Rafael Winkler 認為,面對死亡的焦慮是一種壓倒性的、令人震驚的極限情境,它使此在 Dasein 單一化,並導致其作為同一自我的解體,但他堅持認為,這種解體的經驗可以被擁有,儘管不是 “擁有” 的, “第一人稱” 的權威,因為正是這種 “身分 identity” 被死亡的經驗所削弱。因此,Winkler 認為,即使沒有完整的 “第一人稱統一”,體驗也是可能的( p 1 )。在捍衛這一觀點時,Winkler 繼續攻擊 Dan Zahavi ( “Self-Awareness and Alterity: A Phenomenological Investigation (1999)” ) 對意識必要統一的解釋,為此他大量引用了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證言(摘自 R. D. Laing,“The Divided Self: An Existential Study in Sanity and Madness (2010)” )。但由於這些證言的運作伴隨著 “我” 這個詞的明顯存在,因此總是預設所謂的不存在或破碎的東西( pp 16-17 ),實看不出 Winkler 如何能夠在此基礎上證明他的論點。
此外,Rafael Winkler 進一步聲稱,由於對死亡的預期所帶來的個人自我的瓦解,面對死亡的真實性和堅決性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不能真正擁有我的存在” ( p 1 )在死亡之前當然需要更多的證實,因為這個結果與 Heidegger 所寫的一切背道而馳。
不管怎樣,Rafael Winkler 的第三個目標是聲稱,儘管我自己的死亡完全令人迷失方向和破碎,即作為一個始終突出的、迫在眉睫但從未出現的 “事件 event”,但它並不像 Derrida 所認為的那樣,是一個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pp 20-24 )。由於 Winkler 主要關注的是 “獨特性” ,他很滿意地簡單地指出,Derrida 對哀悼的描述與 Heidegger 對哀悼的描述一樣,都是對死亡的單一化的真實描述,即一個單一且不可取代的朋友的死亡。但僅憑這一觀察並不能解決問題,即 Heidegger 或 Derrida 對死亡的分析是否更有說服力 。
在第二章「Self and Other」中,Rafael Winkler 繼續探索人類生命的獨特性,即它在良心的召喚( Heidegger )和他者的召喚( Levinas )中的表現。根據 Winkler 的說法,兩者之間的決定性區別在於,Heidegger 的召喚是從此在 Dasein 內部發出的,召喚它獨特的自我,而召喚則是從外部召喚我,在他或她的絕對單一性中挑選出對方。換句話說, Heidegger 來說,此在 Dasein 本身的核心存在著一種內在的 “存有論相異性”,而對於 Levinas 來說,存在於主體外部的 “他者的倫理相異性”( p 41 )。
在此背景下,Rafael Winkler 也討論了 Paul Ricoeur 在 “Oneself as Another (1995)” 中試圖在 Heidegger 和 Levinas 之間找到中間立場的嘗試。Ricoeur 認為,作為對禁令的回應,此在 Dasein 核心的呼喚必須被解釋為對他者義務的內在承認或證明。這將使這項呼籲真正具有道德性,而 Heidegger 則不然。同時,它會將這項召喚錨定在主體將自己約束於對另一方的義務上,這與 Levinas 僅由另一方建立在外部的召喚形成鮮明對比。正如 Winkler 所指出的,這樣的立場也將支持 François Raffoul ( “The Origins of Responsibility (2010)” ) 和 Françoise Dastur ( “The Call of Conscience: The Most Intimate Alterity “ in “Heidegger and Practical Philosophy (2002)”: pp 87-98 ) 最近的嘗試,即從此在 Dasein 的存有論相異性中推導出他者的相異性。
然而,與這種和解的嘗試相反,Rafael Winkler 認為, “沒有現象學或解釋學上的理由” 持有這樣的觀點,即在為自己的行為(在通話中和透過通話)分配責任時,我已經受到了外界的其他他者的吩咐,這樣 “他者的禁令” 就已經存在於我的內心了( p 45 )。換句話說,一個人不可能 “將建構自我內在性的垂直關係轉移到自我與他者之間的社會關係上” ( p 45 )。將自己束縛在良心的召喚與來自他者的召喚的反應並不同構,此在 Dasein 的獨特性(承認良心的召喚)不同於他人對我的獨特性( p 46 )。
根據 Rafael Winkler 的說法,Heidegger 其實在他的演講 “What is Metaphysics?” 當中認為,在焦慮中,我們不僅失去了對世界的控制,因為它從我們身邊溜走,而且我們也失去了 “我”。他引用了 Heidegger 對焦慮的離奇經歷的總結:
“焦慮讓我們懸而未決,因為它導致生命作為一個整體消失。這意味著我們自己──我們存在中的人類──在眾生之中逐漸遠離了我們自己。因此,歸根究底並不是「你」或「我」感到不自在;而是「你」或「我」感到不自在。相反,對於某些 “人” 來說就是這樣。在這種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抓住的盤旋體驗中,純粹的此在 Dasein 仍然存在。”( p 15 ) ( Martin Heidegger,David Farrell Krell, “Basic Writings(2008)” p 101 )
正如 Rafael Winkler 指出的那樣,這與 Heidegger 在 “Being and Time” 中的描述不同。但這真的意味著,正如 Winkler 所說的,Heidegger 在這裏提出 “我消失了 the I vanishes” 嗎 ( p 15 )?畢竟,經歷焦慮的人類的此在 Dasein 仍然完好無損,而此在 Dasein 是由危險和自我關懷所決定的,即使這種我性常常不是很明顯或突出,甚至可能被削弱。
其次,儘管 Rafael Winkler 認為,面對死亡的焦慮是一種壓倒性的、令人震驚的極限情境,它使此在 Dasein 單一化,並導致其作為同一自我的解體,但他堅持認為,這種解體的經驗可以被擁有,儘管不是 “擁有” 的, “第一人稱” 的權威,因為正是這種 “身分 identity” 被死亡的經驗所削弱。因此,Winkler 認為,即使沒有完整的 “第一人稱統一”,體驗也是可能的( p 1 )。在捍衛這一觀點時,Winkler 繼續攻擊 Dan Zahavi ( “Self-Awareness and Alterity: A Phenomenological Investigation (1999)” ) 對意識必要統一的解釋,為此他大量引用了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證言(摘自 R. D. Laing,“The Divided Self: An Existential Study in Sanity and Madness (2010)” )。但由於這些證言的運作伴隨著 “我” 這個詞的明顯存在,因此總是預設所謂的不存在或破碎的東西( pp 16-17 ),實看不出 Winkler 如何能夠在此基礎上證明他的論點。
此外,Rafael Winkler 進一步聲稱,由於對死亡的預期所帶來的個人自我的瓦解,面對死亡的真實性和堅決性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不能真正擁有我的存在” ( p 1 )在死亡之前當然需要更多的證實,因為這個結果與 Heidegger 所寫的一切背道而馳。
不管怎樣,Rafael Winkler 的第三個目標是聲稱,儘管我自己的死亡完全令人迷失方向和破碎,即作為一個始終突出的、迫在眉睫但從未出現的 “事件 event”,但它並不像 Derrida 所認為的那樣,是一個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pp 20-24 )。由於 Winkler 主要關注的是 “獨特性” ,他很滿意地簡單地指出,Derrida 對哀悼的描述與 Heidegger 對哀悼的描述一樣,都是對死亡的單一化的真實描述,即一個單一且不可取代的朋友的死亡。但僅憑這一觀察並不能解決問題,即 Heidegger 或 Derrida 對死亡的分析是否更有說服力 。
在第二章「Self and Other」中,Rafael Winkler 繼續探索人類生命的獨特性,即它在良心的召喚( Heidegger )和他者的召喚( Levinas )中的表現。根據 Winkler 的說法,兩者之間的決定性區別在於,Heidegger 的召喚是從此在 Dasein 內部發出的,召喚它獨特的自我,而召喚則是從外部召喚我,在他或她的絕對單一性中挑選出對方。換句話說, Heidegger 來說,此在 Dasein 本身的核心存在著一種內在的 “存有論相異性”,而對於 Levinas 來說,存在於主體外部的 “他者的倫理相異性”( p 41 )。
在此背景下,Rafael Winkler 也討論了 Paul Ricoeur 在 “Oneself as Another (1995)” 中試圖在 Heidegger 和 Levinas 之間找到中間立場的嘗試。Ricoeur 認為,作為對禁令的回應,此在 Dasein 核心的呼喚必須被解釋為對他者義務的內在承認或證明。這將使這項呼籲真正具有道德性,而 Heidegger 則不然。同時,它會將這項召喚錨定在主體將自己約束於對另一方的義務上,這與 Levinas 僅由另一方建立在外部的召喚形成鮮明對比。正如 Winkler 所指出的,這樣的立場也將支持 François Raffoul ( “The Origins of Responsibility (2010)” ) 和 Françoise Dastur ( “The Call of Conscience: The Most Intimate Alterity “ in “Heidegger and Practical Philosophy (2002)”: pp 87-98 ) 最近的嘗試,即從此在 Dasein 的存有論相異性中推導出他者的相異性。
然而,與這種和解的嘗試相反,Rafael Winkler 認為, “沒有現象學或解釋學上的理由” 持有這樣的觀點,即在為自己的行為(在通話中和透過通話)分配責任時,我已經受到了外界的其他他者的吩咐,這樣 “他者的禁令” 就已經存在於我的內心了( p 45 )。換句話說,一個人不可能 “將建構自我內在性的垂直關係轉移到自我與他者之間的社會關係上” ( p 45 )。將自己束縛在良心的召喚與來自他者的召喚的反應並不同構,此在 Dasein 的獨特性(承認良心的召喚)不同於他人對我的獨特性( p 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