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支联会拒交资料案,辩方胜诉,邹幸彤等三人无罪
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三名干事邹幸彤、邓岳君、徐汉光,2021年因未按警方要求提供资料,被控《港区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下“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各被判囚四个半月。3月6日,香港终审法院经审理上诉,判决三人无罪。
判词中指,按《实施细则》,警方需证明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而并非警方合理相信其为外国代理人即足够。判词还认为,拒绝三人在审讯中挑战提交资料命令的合法性是不正确的。控方以被大量遮盖的调查报告作为检控依据。法院就此裁决,这移除了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的仅有证据,对控方适得其反,且因上诉人无法得知证明控罪的必要证据,使其无法得到公平审讯。
有关案件是首宗涉《港区国安法》的终审胜诉案件。已完成服刑的上诉人邓岳君对媒体表示,“公道自在人心”,判决证明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并希望将来能证明八九民运不是反革命暴乱。他还指,邹幸彤的坚持对支联会起到了鼓舞作用。
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三名干事邹幸彤、邓岳君、徐汉光,2021年因未按警方要求提供资料,被控《港区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下“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各被判囚四个半月。3月6日,香港终审法院经审理上诉,判决三人无罪。
判词中指,按《实施细则》,警方需证明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而并非警方合理相信其为外国代理人即足够。判词还认为,拒绝三人在审讯中挑战提交资料命令的合法性是不正确的。控方以被大量遮盖的调查报告作为检控依据。法院就此裁决,这移除了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的仅有证据,对控方适得其反,且因上诉人无法得知证明控罪的必要证据,使其无法得到公平审讯。
有关案件是首宗涉《港区国安法》的终审胜诉案件。已完成服刑的上诉人邓岳君对媒体表示,“公道自在人心”,判决证明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并希望将来能证明八九民运不是反革命暴乱。他还指,邹幸彤的坚持对支联会起到了鼓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