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朝统治的四个世纪里,中国人对死亡和死后生活的看法发生了深刻转变。导致这种改变的不只是新的神圣观,还有在世之人与其祖先间关系的变化。汉朝时期的中国人对于死后的命运十分焦虑。人们相信亡者之灵在墓室中会像生者一样生活,但其同时还需接受神明的审判和惩罚。随着天神地祇的不断涌现,一种关于冥界中的庞大官僚科层体系的构想开始形成,它主要以汉朝时期的帝国体制和司法机关为参照。可怖的地狱之神将严酷的刑罚施加在罪恶深重之人身上,这些惩罚可能还会祸及其子孙。考虑到亡者将要面对的死后生活是如此残酷,对先祖之灵的感情现在除了一如既往的畏惧之外还多了怜悯。祖先不再被视为可以赐下力量或扣留福祉的神明;相反,他们变成可悲可鄙、受到匮乏和苦难双重折磨的邪物。祖先崇拜的目的和形式也因此发生了改变。人们对死后将要面对的惩罚的忧虑,还导致志在通过信仰疗法和艰苦修行赎偿罪孽的教派大量形成。这些突然崛起的教派承诺会把信徒从今生之不幸与地狱的惩罚中解救出来,因此赢得了大众的拥护,并同时为佛教在汉朝灭亡(220年)的几个世纪后移植中国的文化土壤打好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