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人想要活在一段关系而不是一种制度中。
和我祖母那一代不同,他们不再“必须”生活在一种制度里。在大部分西方国家,已婚和未婚人士的法律责任以及权利的区别已经变得模糊。同居关系法被绝大多数西方国家的政府或雇主采用,在一些非西方国家也是如此。以上种种做法赋予了未婚伴侣与已婚配偶相同的保险福利、继承权和其他法律权利。
有近半数的美国500强公司现在都将员工福利范围扩大到未婚同居的伴侣。我的丈夫为一家航空公司工作,该公司允许未婚员工指定一人作为他们的家庭旅伴,和配偶拥有同等的免费旅行权利。这个人可以是男朋友、女朋友、侄子或邻居。有一些最为传统的高尔夫球俱乐部现在也向未婚男女提供家庭会员资格。
在法国和加拿大,个人可以和任何其他人建立起法律认可的关系,互相照料或资源共享,并享受许多原本只留给已婚人士的法律和经济权益。性伴侣双方都可从这项安排中获利,两个姐妹、两个战友或一位独身牧师和他的管家也可以建立这种关系。美国拒绝将婚姻的法律权益延伸至这么广的范围。但它参与到国际潮流中,赋予子女得到父母双方抚养及承认的权利,无论父母是否结婚。婚姻已经失去了法律上的垄断地位,不再是唯一的组织人们的个人权利及义务的规则。
婚姻在权利及特权上的这些变化,很少是因为“激进法官”的判决。在一些情况下,类婚姻权的扩张是对来自未婚异性伴侣或同性恋者的压力的一种立法应对措施。在另一些情况下,企业必须回应42%的未婚雇员。一般只有在已经存在的一些生活习惯变化导致了紧急的新问题时,法庭才会介入——例如,一名未婚男性离开一段长期的关系,拒绝抚养他的子女,或者拒绝供养牺牲自己的事业来照顾子女和操持家务的另一半。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美国和一些西欧国家的法庭开始裁定,同居异性伴侣必须平均分配他们这些年来积累下的物质财产,即便所有财产都在其中一方名下。许多代理律师和法官都开始赞成在法律上承认同性结合,因为他们已经不得不处理同性恋者在实质性的“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
将婚姻与非婚姻分隔开来的那堵高墙的倒塌,被许多法律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描述为婚姻的去制度化或去法律化,他们甚至用了一个法语词——去婚姻化(demariage)。我喜欢历史学家南希·科特的观察:这种现象类似于在欧洲和美国立法者废除国教的时候发生的事。
随着国教的废除,国家不再将一整套特权及地位给予某个教派,而否定其他教派的权利。在这种状况发生的时候,宗教本身并没有消失。但是许多不同的教会和新的宗教团体将迅速增加。无独有偶,当国家不再坚持每个人都要有政府批准的结婚证书才能享有父母身份或其他长期承诺带来的特权和责任的时候,其他形式的亲密关系和生育安排就会走上前台。当官方宗教不复存在的时候,人们加入一个教会的动机就会改变。同理,在新的基础之上,人们也会考虑要不要结婚。
by Marriage, a History source
和我祖母那一代不同,他们不再“必须”生活在一种制度里。在大部分西方国家,已婚和未婚人士的法律责任以及权利的区别已经变得模糊。同居关系法被绝大多数西方国家的政府或雇主采用,在一些非西方国家也是如此。以上种种做法赋予了未婚伴侣与已婚配偶相同的保险福利、继承权和其他法律权利。
有近半数的美国500强公司现在都将员工福利范围扩大到未婚同居的伴侣。我的丈夫为一家航空公司工作,该公司允许未婚员工指定一人作为他们的家庭旅伴,和配偶拥有同等的免费旅行权利。这个人可以是男朋友、女朋友、侄子或邻居。有一些最为传统的高尔夫球俱乐部现在也向未婚男女提供家庭会员资格。
在法国和加拿大,个人可以和任何其他人建立起法律认可的关系,互相照料或资源共享,并享受许多原本只留给已婚人士的法律和经济权益。性伴侣双方都可从这项安排中获利,两个姐妹、两个战友或一位独身牧师和他的管家也可以建立这种关系。美国拒绝将婚姻的法律权益延伸至这么广的范围。但它参与到国际潮流中,赋予子女得到父母双方抚养及承认的权利,无论父母是否结婚。婚姻已经失去了法律上的垄断地位,不再是唯一的组织人们的个人权利及义务的规则。
婚姻在权利及特权上的这些变化,很少是因为“激进法官”的判决。在一些情况下,类婚姻权的扩张是对来自未婚异性伴侣或同性恋者的压力的一种立法应对措施。在另一些情况下,企业必须回应42%的未婚雇员。一般只有在已经存在的一些生活习惯变化导致了紧急的新问题时,法庭才会介入——例如,一名未婚男性离开一段长期的关系,拒绝抚养他的子女,或者拒绝供养牺牲自己的事业来照顾子女和操持家务的另一半。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美国和一些西欧国家的法庭开始裁定,同居异性伴侣必须平均分配他们这些年来积累下的物质财产,即便所有财产都在其中一方名下。许多代理律师和法官都开始赞成在法律上承认同性结合,因为他们已经不得不处理同性恋者在实质性的“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
将婚姻与非婚姻分隔开来的那堵高墙的倒塌,被许多法律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描述为婚姻的去制度化或去法律化,他们甚至用了一个法语词——去婚姻化(demariage)。我喜欢历史学家南希·科特的观察:这种现象类似于在欧洲和美国立法者废除国教的时候发生的事。
随着国教的废除,国家不再将一整套特权及地位给予某个教派,而否定其他教派的权利。在这种状况发生的时候,宗教本身并没有消失。但是许多不同的教会和新的宗教团体将迅速增加。无独有偶,当国家不再坚持每个人都要有政府批准的结婚证书才能享有父母身份或其他长期承诺带来的特权和责任的时候,其他形式的亲密关系和生育安排就会走上前台。当官方宗教不复存在的时候,人们加入一个教会的动机就会改变。同理,在新的基础之上,人们也会考虑要不要结婚。
by Marriage, a History source